为充分展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文化内涵,打造广西林业部整体品牌形象,提升广西林业工作在全社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广西林业部官方LOGO和“广西林业精神”的表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官方标志(LOGO)
(二)“广西林业精神”的表达
二、收集时间
2017年7月16日-9月16日
第三,收藏的对象
国内外艺术设计爱好者、高校设计专业师生、独立设计师、专业设计机构、新闻机构、规划机构和单位等。可以个人或团队的名义做出贡献。
四.设计要求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官方标志(LOGO)
1.深入挖掘广西林业文化内涵,突出广西林业生态建设特色。
2.LOGO构思新颖、创意生动、形象凝练、内涵丰富,体现了时代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3.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通用性强,适用于展览、宣传资料、纪念品、门户网站等载体。
4.标志设计作品的格式应为500字以内的JPG格式、RGB颜色模式、创意描述、设计理念和作品含义。同时附上作者的简介、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
(二)“广西林业精神”的表达
1.该作品的内容能够将“广西林业精神”定位为一个整体,反映广西林业的历史背景、地方特色、文化精髓和未来走向,同时又能体现时代特征。
2.作品要有独到的见解,丰富的内涵,鲜明的主题,新颖的思想,健康的内容,富有感染力和感染力。
3.作品的文字应开放、简洁、准确、响亮有力、简洁易记、朗朗上口,字数不得超过16个字。
4.对申请作品的要求:对于简洁精炼的文字,申请人必须在500字以内提供作品的创造性描述和含义。同时附上作者的简介、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
四.工程提交
本次活动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接受提交:
(1)通过电子邮件将作品发送至gxlyxxzx@126.com,请在主题上标注“征集/作者姓名”字样。
(二)通过挂号邮件提交,亲自送达。邮寄: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信息宣传中心,530028。
V.选择和激励措施
陪审团将由相关专家组成。在林业系统初选之后,专家们将分别评审并最终选出一项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官方LOGO使用稿费2万元,表达“广西林业精神”使用稿费1万元。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10月底在人民日报广西频道、《中国绿色时报》、《广西日报》、广西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网和自治区林业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第六,特殊提示
(一)所有申请的作品必须是具有作者自主知识产权的未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属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修改入围作品,获奖者有义务协助主办单位进一步修改入围作品。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完整版权和所有相关知识产权。
(3)主办单位对因邮寄延误、丢失或管理不善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申请作品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作品相似,首选第一个发送者。
(4)所有申请的作品将不会被退回。申请人被要求保留他们自己的文件。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西林业部官方标志暨林业精神表达征集活动组委会。
(6)有必要深入了解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