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2020年,我市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
为全面展现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形象和成果,进一步强化宣传效果,让“无废城市”这一全新生态文明理念在乐清深入人心、蔚然成风,现市美丽乐清建设领导小组无废城市创建办公室联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开展“无废城市”LOGO设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无废城市”LOGO。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市美丽乐清建设领导小组无废城市创建办公室承办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二、参与对象
全社会专业设计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内容
乐清市“无废城市”LOGO。
四、征集要求
1、作品须围绕乐清市“无废城市”建设主题,能够展示乐清市“无废城市”形象,展现文化内涵。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尚未被注册。3、作品须为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4、图形符号应用性强,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各类场合使用。作品图形电子稿PS、AI等像素为1024×768或1280×800,文件格式可采用JPG、PSD。5、作品须附100-400字文字释义和设计理念说明(WORD文档),但不得显示作者个人信息。
五、投稿方式
1、参选作品须提交至电子邮箱76994316@qq.com,邮件标题为乐清市“无废城市”LOGO设计,文件名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稿页面规格统一为A3横向。投稿作品只接受矢量图源文件(源文件为AI或CDR格式转曲线文件)和JPG文件(JPG图形文件为RGB格式,300DPI以上)。 2、所有参选作品请作者自留底稿,投稿作品不予退还。3、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止(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六、评审细则
专家评审分值及分配如下:1、设计构思(30分):设计思路的原创性、文化融合等方面;2、设计表达(30分):作品的图面展示效果、图纸规范性等方面;3、可实施性(20分):设计方案的可实施性、合理性、经济性,包括取材、与环境的协调性等方面;4、创新创意(20分):作品成果思维独特、有创造性等方面。
七、奖项设置及事项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将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2、参选作品一经采用,其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所有。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3、本活动解释权归市美丽乐清建设领导小组无废城市创建办公室、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联系人:王玉微,电话:61601819。
市美丽乐清建设领导小组无废城市创建办公室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