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南和区城市影响,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城市美誉度和认知度,更好地彰显城市特色、提炼城市符号、塑造城市形象,中共邢台市南和区委、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南和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具有专业策划设计能力的团队、在校大学生及设计爱好者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作品能充分体现邢台市南和区的地域特色和丰富历史文化内涵,以“中国宠物产业之都”、“和文化”为主题,结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设计新颖、通俗易懂、标志性强,具有独创性、艺术性与视觉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2.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3.作品需具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要满足便于加工制作,适合宣传,符合印刷、悬挂、制作徽章等各种载体用途的需求,适合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适合于各类媒介和国内外广泛传播。
4.作品需提交A3彩稿版面图(手绘、电脑绘制均可;手绘需扫描并上传至邮箱),作品电子文档为JPG文件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5M,清晰度不小于300dpi。
5.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图形标识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设计稿。
6.作品需附500字左右的文字创意说明,简述其创意构思及象征意义。版面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或任何有关作者身份的图标等。
四、征集方式
1.活动通过网络方式征集,作品发送至官方邮箱:nhqylzx@163.com。
2.联系电话:0319-4561582
3.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4.作者姓名、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常用E-mail等信息,填入《南和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附件2),随作品一同发送。
五、作品评选
1.南和区将成立专门组织,负责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及作品的评选、审定。
2.对最终入选确定的作品,进行评奖。
评选一等奖1名,奖励3万元的设计制作费用,二等奖2名,各奖励1万元的设计制作费用,三等奖3名,各奖励0.5万元的设计制作费用,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六、征集声明
1.应征作品须为本人原创的作品,不得照搬或套用已有徽标创意,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归活动主办方中共南和区委、南和区人民政府所有,主办方享有Logo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对其修改、展示、出版等),获奖者今后不得自行使用和转让第三人。
3.中共南和区委、南和区人民政府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同时拥有最终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
4.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邢台市南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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