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庆祝建党100周年武胜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口号有奖征集活动
主办单位
武胜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征集内容
(一)武胜县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
(二)武胜县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5月30日
征集范围
面向国内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作品投稿要求
(一)武胜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
作品要准确反映武胜文化旅游资源特色,充分展现武胜文化旅游品牌形象;
作品要围绕文化旅游主旨,寓意明确、内涵积极,认知度高,有独特文化内涵;
作品设计风格精简新颖、美观大方、色彩搭配适当,设计内容创意独特、个性鲜明、易记易懂,认知度高,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宣传吸引力
作品将应用于武胜文化旅游宣传,须具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适合在各类宣传品、纪念品、宣传册、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市场营销活动和宣传推广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使用,契合国内外游客的文化接受习惯;
作品设计稿应分别包括设计的图样(图形标识)字体等,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和文字说明(尺寸、比例、颜色)等。提交作品格式为JPG,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600dpi(像素/英寸);提供标准色效果图一份。
(二)武胜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高度浓缩武胜文化底蕴和旅游特质,充分体现武胜文化旅游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富有感召力;
文字凝练,简单易记,琅琅上口,体现传播性和唯一性,字数不超过14字,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作品另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说明300字之内,作品须为原创,未曾公开发表和使用。
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
投稿须知
(一)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及相关文件一律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投稿,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371368826@qq.com,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邮件题目统一为:武胜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武胜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二)稿件应有以下内容:
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或者宣传口号;
创意说明(每件作品不超过300字);
作者简介,包括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以及作者身份简介(作者超过一人的,或者为某一组织的,联系人由第一作者作为代表)。
活动咨询电话:0826-6664096。
作品评选
征集阶段结束后,由活动主办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相关领导、相关领域专家和学者组成评选专家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复审,评选结果将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奖项及奖金设置
应征武胜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口号分别评选出优胜奖各1名、入围奖各3名:
优胜奖:最终中选武胜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奖励人民币壹万元、最终中选武胜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奖励人民币壹万元。
入围奖:应征LOGO作品评选出3项入围奖,每项奖励人民币贰仟元;应征宣传口号评选出3项入围奖,每项奖励人民币贰仟元。
声明事项
1.征集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2.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为最新原创或未发表过作品,保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相应法律责任。如因投稿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导致活动组织方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活动组织方保留向责任人追偿的权利,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3.每人(组织)投稿的数量不超过3条;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以先投稿者为准(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为准)。
4.投稿作品不能与武胜县正在使用或曾经使用过的文化旅游宣传口号相同。
5.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后,其版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完整知识产权即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和应用等,有权要求应征者对应征作品按照主办单位要求进行修改完善,主办单位在使用入选作品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应征者及设计者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入围作品。
6.最后评比结果以专家组意见为准。
7.活动不收取费用,奖金所涉及税金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8.投稿人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9.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