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兴宁教育公众形象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兴宁教育logo标志,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兴宁教育形象标志。该标志将放置于兴宁教育网首页、兴宁教育公众号等,并在相关宣传活动及宣传载体中使用。
二、作品要求
1、logo的设计作品要求能突出“兴宁教育”的含义特征,标志图案要能够反映兴宁的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及兴宁教育的发展前景。①彰显兴宁崇文重教、名人辈出、文化之乡,体现兴宁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②彰显兴宁教育的办学特色,符合教育改革发展方向。
2、logo标志图案要求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典雅得体,寓意深刻,便于识别;色彩协调,健康向上,有独特的创意,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3、logo标志颜色不限,logo应具强可辨性,便于放大缩小,可应用于各类背景场景布置和宣传印刷品。
4、logo设计作品必须附有对logo创意设计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5、标志如果被采用,将有可能根据页面设计的需要进行修改。设计者须完整保留高精度的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选后修改。
三、征集方式
1、征集活动自公告之日起到2021年6月31日。
2、投稿方法与要求:
(1)设计者提交电子稿件,图片为JPG格式,并同时提交PSD格式源文件,要求高清晰度和高分辨率,并附有创意设计的文字说明。请发送至电子信箱xnsfzzx@163.com,邮件题目为“兴宁教育logo征集投稿”,邮件中说明投稿人姓名、年龄、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如果是学生设计,可标明指导者姓名)。
(2)设计者须同时提交与电子稿一致的彩色打印稿一份,注明“兴宁教育logo标志征集稿”字样,本人亲笔签名邮寄或转交至兴宁市教育局办公室收。邮编:514500;地址:兴宁市机场路121号办公楼三楼。
3、联系人:张凤辉,咨询电话:0753-6105378
四、评审细则
1、评选方式:由市教育局组织领导、专家进行评比,如有优秀合适的作品,择优确定一件予以录用。
2、奖励:将在征集到的作品中评出"采用奖”1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入围奖”5名,奖金各1000元(人民币),并颁发相关证书,以资鼓励。
五、相关说明
1、提交设计作品均应未公开发表过。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保证第三人不会主张任何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以及其他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给征集单位造成损失的,由投稿者予以赔偿。
2、录用作品视为委托作品。设计作品一经录用,著作权归兴宁市教育局享有,设计者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该设计作品。相关细节可通过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3、征集结果公布后,未正式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4、本公告为要约邀请。参加征集活动者提交应征设计作品即视为要约,上述规定和要求为要约内容。如对征集活动存有疑义或需要咨询相关问题,请与教育局办公室张凤辉联系,电话0753-6105378。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兴宁市教育局所有。
兴宁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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