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富宁县八角产业发展,提高富宁八角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富宁八角”形象宣传标识(LOGO)和吉祥物设计,评选出的最佳设计作品将作为我县“富宁八角”形象宣传标识(LOGO)和吉祥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富宁八角”形象宣传标识(LOGO);
(二)“富宁八角”吉祥物。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组织等均可参加。
三、活动时间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下午17:00(邮寄作品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电子邮箱以系统时间为准)。
(二)评选时间:2022年9月11日至2022年9月25日。
四、设计参考资料
富宁县地处两国三省十县(市)结合部,东、北部与广西百色地区田林县、右江区、那坡县相邻,南部与越南接壤,西部与州内广南县、麻栗坡县相邻,国境线长75公里,国土面积5352平方公里,以山区为主占全县国土总面积90%以上,辖13个乡(镇)150个村(居)委会,44万人,少数民族占76%,其中壮族占总人口数的54.88%。县内交通便捷,国道323线、广昆高速富罗段、富龙高速、云桂铁路贯穿全境,是云南通往广西、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的重要门户,是云南的“东大门”和“出海口”。
八角,俗称大料,别名八角茴香、大茴香、唛角,被誉为“香料之王”,喜生长于低热河谷地带潮湿土壤及阳光雨量充沛的向阳坡地。八角兼具经济和生态价值,果实与种子可作香料,味香甜,在日常调味中可直接使用,也可加工成五香调味粉,是制作美味佳肴的常备品。八角果实还可入药,具有健胃、驱风、镇痛、调中理气、祛寒湿,治疗消化不良和神经衰弱等功用。
富宁县是云南省八角的主产区、核心区,至今已有300年的种植发展历史。1999年12月经中国特产之乡推荐暨宣传组织委员会评定为“中国八角之乡”,2012年2月被省科技厅和食药监局认定为以八角为主要品种的“云药之乡”,2012年6月“富宁八角”获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22年4月续展成功。2013年获农业部登记为“农产品地理标志”。
八角产业是富宁县的传统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前景广阔。近年来,富宁县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绿色食品牌”、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和文山州委、州政府关于努力培育特色产业、开发生物资源、发展特色经济的要求,将八角产业作为富宁县“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全面推进,加大科研力度,积极开展低产改造和炭疽病综合防控,不断提升八角产量和质量,引进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富宁八角”品牌。目前,全县八角种植面积达66.4万亩,覆盖全县13个乡镇130个村委会1845个村小组,受益人口超过30万人,成为全县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
五、征集要求
(一)“富宁八角”形象宣传标识(LOGO)作品要求
1.设计主题要立足于体现富宁八角的形态特征和生长习性,以及富宁县的人文、历史等充分展示富宁八角整体形象,要突出富宁八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2.设计方案要文字简练,主题突出、富有美感,寓意丰富、标识性强,便于放大缩小,适合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
3.设计作品包括设计方案(标识图案)及文字说明,简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设计内涵、释义,字数限于500字以内。
4.采用彩色图形设计,设计图稿用电脑制作和手工绘制均可,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富宁八角、Funing star anise)。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勿添加特殊效果,图案为高清原图,底色为纯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低于2M。
(二)“富宁八角”吉祥物作品要求
1.吉祥物要充分体现“富宁八角”特色和元素,要具有富宁人文特色,形象亲民。征集内容为卡通形象,可选择动物、植物、人物或其他自创形象。应具有拟人化特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与再制作,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
2.吉祥物设计作品应一并附上吉祥物昵称,昵称应富有特色、便于发音、没有歧义、简洁易记。
3.设计作品包括设计方案(标识图案)及文字说明,简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设计内涵、释义,字数限于500字以内。
4.采用彩色图形设计,设计图稿用电脑制作和手工绘制均可,勿添加特殊效果,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为高清原图,底色为纯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低于2M。
(三)特别说明
1.“富宁八角”形象宣传标识(LOGO)和吉祥物两项分开评选,投稿作品可为“富宁八角”形象宣传标识(LOGO)或吉祥物中的一项,也可两项都投稿。
2.所有投稿作品不予退稿,一经投递,即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对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注册权和使用权归中共富宁县委宣传部所有,中共富宁县委宣传部有权根据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推广应用、申请著作权、申请商标注册等。且当中共富宁县委宣传部对应征作品进行开发、使用、传播、推广时,应征作品的作者不行使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人身权。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应征作品的作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和宣传应征作品。
3.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独立作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社会公共利益,严禁剽窃、抄袭,未曾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也未曾参加过其他设计征集活动或比赛,不存在知识产权的任何争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若应征作品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因应征作品作者原因导致征集人面临索赔时,征集人有权追究应征作品作者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
4.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应征作品的作者除获得公告的奖励外,不得再向征集人提出任何报酬要求。
5.每个设计师或设计机构,均可提供多个设计作品,数量不限。邮件递交设计作品时,一并提交《富宁县“富宁八角”形象宣传标识(LOGO)和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附件1)、《富宁县“富宁八角”形象宣传标识(LOGO)和吉祥物设计征集大赛投稿作品著作权确认书》(附件2)。
6.凡参加征集活动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规则,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富宁县委宣传部所有。
六、评选方法
(一)初评:由活动主办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由专家组评审的方式,评选出5幅入围作品。
(二)终评:采用媒体线上投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从备选方案中各评选出一个LOGO标识作品和一个吉祥物作品为最佳设计作品。
评选结果通过富宁政务网和“富宁融媒”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公示。
七、奖项设置
(一)入围作品:“富宁八角”形象宣传标识(LOGO)五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富宁八角”吉祥物五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最佳设计作品(唯一录用设计方案):“富宁八角”形象宣传标识(LOGO)一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含税费),并颁发荣誉证书;“富宁八角”吉祥物一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含税费),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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