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塑造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社会形象,传递服务理念和文化精神,增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人员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标识。
一、征集方简介
太湖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外简称“公才中心”)由原劳动就业管理局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整合成立,隶属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为贯彻执行就业和人才有关法律法规,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具体负责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企业用工保障、失业待遇申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及创业培训、职业介绍与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重点人群就业帮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才招引等工作。
二、征集内容
太湖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标识(LOGO)。用于我县就业和人才综合性服务场所,供相应场景识别标记使用的视觉展示。
三、征集时间
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31日
四、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或组织均可参加。
五、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弘扬时代精神,既能突显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特点,准确反映部门职能职责、服务理念,又能突出我县的文化底蕴和内涵,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二)Logo标识一经采用,将有可能根据需要进行修改,设计者须保留高精度的原始文件。
(三)每名投稿者可提交多个作品,作品必须附有相关设计创意4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六、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奖。为保证获奖作品的质量,征集活动组织方保留优胜作品空缺的权利。作用一经采用奖金3000元。
七、相关提示
1.Logo设计作品画面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否则作品无效;
2.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过,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责任。
3.录用作品视为委托作品。设计作品一经录用,投稿者需提供logo标识电子版设计原文件(ai/psd/cdr等格式),著作权归太湖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设计者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该logo作品;
4.征集结果公布后,未正式采用的作品可自行处理,但不得侵犯征集活动组织方权益;
5.本次作品征集解释权归太湖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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