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5日电-苏州网络文化季成立于2011年,旨在凸显网络的主流价值,传递网络的正能量。为进一步提升网络文化季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苏州网络文化季标识征集活动将于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9月30日进行。首先,收集时间
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9月30日
二、创造性要求
1.它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能够体现苏州网络文化季的目的,体现苏州城市的特色。
2.该图案创意卓越,内涵丰富,色彩鲜艳,构思新颖,寓意深刻,能够准确反映网络时代的特征。
3.设计应标有“苏州网络文化季”或“苏州网络文化季”字样。
4.整体设计应充满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5.作品的外延多种多样,易于规模化,适用于展览、宣传资料、衍生纪念品等载体,便于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进行生产。
6.作品应附有一定的书面描述。
7.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不得侵犯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参加工作评估的资格将被取消。如果在支付奖金后收回原金额,相应的法律责任将由出资人承担。
第三,提交要求
1.申请人应提交2份A4(210 * 297毫米)全彩草稿(手绘和电脑绘图)。所有的申请都是不可退还的,投稿人被要求保留他们自己的论文。
2.请将申请作品、申请表及版权承诺书(可由http://sccs.2500sz.com在2015苏州网络文化季相关活动主题页下载打印)邮寄或送达苏州市委宣传部网络新闻管理办公室(地址:苏州市三巷路998号5栋17楼,邮编:215004),并请在邮件信封上注明“申请苏州网络文化季标识”字样。
3.苏州市委宣传部将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视为有效作品,只有有效作品才能参与评选。
四.作品选择
苏州市委宣传部将邀请苏州市美术家协会和苏州市平面设计师协会的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请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入围作品和获奖作品。
V.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共有10名入围者,奖金为2000元/件;一等奖,奖金1万元;奖励结果将在2015年10月下旬苏州网络文化季闭幕式上公布,获奖者将获得奖励证书。
六.申请工程的所有权
申请人必须承认其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归苏州市委宣传部所有。苏州市委宣传部有权最终决定是否使用,有权要求作者或委托第三方修改获奖作品,有权决定在何处、如何和何时使用获奖作品,并有权授权任何单位使用。到那时,除了奖金之外,不会向创作者支付任何费用。奖励税由创作者承担。
参赛作品的设计者应向苏州市委宣传部签署《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的复印件。请从2015苏州网络文化季相关活动的主题页面下载版权转让承诺书,并在签约后与参赛作品一同发送。(记者钟鑫)
http://www.gywb.cn/content/2015-08/05/content_36358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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