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展示海口广播电视台的新风格,优化其品牌形象,加强电视与公众的沟通,我台将从现在起至2015年7月15日公开征集该台标识的设计方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1 .设计要求。
作品要求展现海口的地域特色,反映时代特征;设计内容应符合电视媒体的特点,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设计风格应简洁明了,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传播和推广,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车辆、采访设备、服装、印刷品、徽章和广播电视衍生品。设计草案必须是原创作品,避免抄袭和相似,禁止侵犯知识产权。
第二,提交要求。
捐款可以用手提取,也可以用电脑提取。纸样设计的标志图案长宽为15cm15cm,画在A4纸上或印在A4相纸上;电子设计图稿图案不小于500500像素,文件格式可以是jpg、psd和tga。所有稿件都必须清晰明了。请在正文下面的附件中下载《海口广播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表》和《海口广播电视台台标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填写好并与作品一起提交。
三.选择和激励措施
我站将邀请专家成立平台标识评选委员会,评选出五名入围者,其中最佳设计奖一名,奖金5万元,优秀奖四名,奖金各5000元。获胜者将于7月31日宣布。详情请登陆海口广电官方网站(http://www.hkbtv.cn)或关注海口广电微信公众账户(hkbtv2014)。
4.截止日期:2015年7月15日(邮件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V.应用工程的交付
稿件可邮寄至海口市中沙路15号海口广播电视图像包装工作室,邮编:570216,电话号码:66808938,联系人:严先生;或者把它发到电子邮件里:2330960645@qq.com。请在信封封面或邮件主题上标明“收集标志”。
六.法律声明
1.作品必须原创,拒绝模仿,杜绝抄袭和相似,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为避免歧义,严禁侵犯知识产权,作品未以任何方式注册和使用。申请作品的材料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其他权利。申请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民事责任的,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违反本段给我站造成损失,作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2.申请作品一经选定,作品及其衍生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归海口广播电视台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我站有权对所选作品进行修改。申请作品的艺术品和复制品不予退还,入围作品可由征集方自行处理。
3.申请的所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其资格将被取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海口广播电视台。
5.参与本申请的人被视为同意上述所有声明。
附件:
《海口广播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表》 . doc 5a 40 f 78 D3 b 0798 aa 015d 1700 f 81 E7 d 50 . doc(21.00 KB)《海口广播电视台台标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 doc 3397 BC 2429 A8 A8 b8 effd 3c 86 D6 fdf 80 . doc(13.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