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挖掘和整合福安城市的形象元素,展示其独特的地域特色、文化底蕴和产业特色,打造福安个体城市的“名片”,提升福安城市的品位,福安市正在向全国公开征集福安城市的“城市标准和城市精神”。一、征集时间本次征集活动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止。二.收集类型和选择条件(1)城市标准1。反映出福安山水相连、依山傍海的地理特征,准确把握福安的历史文化内涵,展现新时期的福安精神,体现出时代的先进性、优美性、创新性和生命力。2.美观、简洁、和谐、生动、形神合一、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3.设计图案应具有色彩效果,并提供平面图、立面图、透视图和文字说明。4.提交的城市标准作品必须是新创作和原创的成型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二)城市精神1。城市精神是城市精神的表达,它要求与时俱进,提出主题,表现福安人民的精神,包含新时代的发展方向,人民的梦想和追求,振奋人心。表达要有鲜明的“福安个性”,准确把握当地独特的人文、历史、区位、经济、社会等因素,展示福安形象,让外界更全面地了解福安,提高全市人民的凝聚力。2.表达语言应简洁、准确、优雅、通俗,易于被人们接受和传播,并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感染力。3.表达语言用一句话来表达,字数一般不超过10个字。同时,有必要附上300字左右的意义解释和创造性解释。4.提交的“城市精神”必须是一个新的创作和原创作品。三.选择方法(1)城市标准和城市精神的选择1。初评:从征集部门征集的作品中选出10件作品进行复评。2.重新评估:通过专家评审、微信投票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最终选出三名入围者。(二)投票公布征集部门综合专家评选结果和公众意见,最终确定福安市城市标准和城市精神的候选方案,并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经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市标准将正式向社会公布。四.奖励办法和标准对公开征集并认定为福安市城市标准和城市精神入围作品的提交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1)从征集到的城市标志设计作品中选出三名入围者,提交作品的单位或个人分别获得5000元奖励。
(二)从“福安精神”征集的作品中评选出3名入围者,提交作品的单位或个人分别获得2000元奖励。五、申请说明(1)所有提交的城市标准和城市精神作品一经采纳,版权归收藏者所有,收藏者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和使用。提交的作品如有侵权,责任由提交者承担。(2)所有申请的作品必须认真填写《福安市市标和城市精神应征作品信息表》(见附件),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应真实准确,logo应提供LOGO的合成图及其含义说明;解释内容在城市精神中的意义。(3)就提交的作品数量而言,每个人提交的每种类型的作品不得超过2件。(4)提交作品时,可直接邮寄至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宣传部(邮寄时,请在信封左上角标明“作品收藏”字样),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编:355000电子邮箱:联系人:电话:0593-6567389 (5)由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负责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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