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深化学习中弘扬湘东区精神,讲小芸好故事,培育壮大湘东区品牌,大力推进教育培训产业和红色旅游发展,加快建设宜居、宜商、宜游的新小芸,决定建设和提升湘东区文化旅游系列产业,向全社会征集湘东区品牌标识和湘东区精神知识产权形象。
过来看看具体的计划~ ~ ~
赞助单位
中共云霄县委宣传部
云霄县文体旅局
云霄圣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藏内容
、“向东渠”文旅品牌Logo
2、“向东渠精神”形象
工字续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2020.04.21-2020.05.31是作品的征集阶段,在此期间整个社会公开接受提交;
2020.06.01-2020.06.10是选择作品的阶段;
2020年6月中旬,主办方将正式宣布评估结果和获奖者。
活动需要
(一)征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享有民事权利的个人(自然人和自然人组成的团体)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参与方式
1.所有提交文件应以电子邮件方式交付(不接受其他交付方式),交付时间以电子邮件网络传输的结束时间为准。提交内容包括申请作品和创意描述。提交的专用电子邮件地址是yxxxck@163.com。电子邮件的主题是“向东曲”文化旅游品牌的标识应提交或“向东曲精神”的知识产权形象应提交。
2.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A4尺寸复印件,并提交扫描电子版;如果您以自己的名义提交作品,您必须提供一份A4大小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邮寄地址和电话号码,并亲自签名,并提交扫描的电子版。
3.每个申请人提交的作品的最大数量不得超过2个。未按提交要求提交的稿件将被视为无效稿件。捐款不可退还,请保留您自己的文件。
4.本次活动详情及趋势请关注小芸融美微信公众号:xwzx0596,小芸新闻网站:http://www.zzyxxw.com。
(三)作品要求
1. “向东渠”文旅品牌Logo
(1)作品应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充分体现湘东区红色旅游资源的鲜明特色和湘东区精神的时代意义,具有准确的表现力、强烈的吸引力和广泛的感染力,围绕“湘东区”文化旅游的品牌定位具有鲜明的形象。
(2)设计要求:设计具有独特性、创造性、视觉冲击力强、适用性广、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不易被改变和淘汰。它符合国内外游客的文化接受习惯,在国内外得到广泛应用,对未来“向东曲”文化旅游的长期营销策略的实施和各种营销活动起到了推动作用。
(3)适用性强,可用于名片、公函、信头、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国内外公关推广等多种场合和载体。
(四)申请作品必须是未发表的原创作品,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提交时,应附上创意副本描述,包括详细的设计概念、道德等。徽标应以矢量图的形式提交,并且标准颜色应标记清楚。
2、“向东渠精神”形象
“向东曲精神”所蕴含的历史内涵和时代价值:忠诚人民、勇于承担责任的崇高信念;胸怀宽广,无私奉献,顾全大局;克服困难和努力工作的坚强意志;上下集中,依靠群众的创业热情;马上做,努力工作;大胆创新、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1)知识产权图像集中于吉祥物或卡通形象,作品能充分体现东运河精神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价值,注重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和红色文化符号。
(2)应遵循“好看、易懂、易记、易记”的原则
(3)提交时应提供彩色和黑白版本的设计图纸和三视图草稿(包括正面、正面和背面),并提交A4尺寸的电子文件,该文件应采用TIFF (300 DPI CMYK彩色图像,600 DPI黑白灰色图像,带有单独的文本层)和JPEG(中等压缩率,100 DPI,包括文本层叠文件)。应提供设计说明,说明设计思想、概念和设计形象的含义,文字简洁,表达完整(不超过500字)。
(4)申请作品必须是未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评选方式
1.主办方将邀请文化旅游行业相关专家和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奖项,并通过小芸新闻网、“新小芸”微信公众账户、“小芸融美”微信公众账户、“流浪小芸”微信公众账户等媒体平台向公众公布评选结果,为期10天。
2.激励措施
(1)每组分别选出10部优秀作品,每组授予作者人民币2000元和荣誉证书奖励。被确定为“向东渠”文旅品牌Logo和“向东渠精神”形象一等奖的作品各1个(从优秀作品中产生),分别给予作者奖金10000元和荣誉证书奖励。一等奖作品不同时享受优秀作品奖励。奖
(2)如果申请作品不符合评选标准,相应奖项可能空缺。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获奖者自行纳税。
活动声明
1.申请人向组织者提交申请作品,视为申请人接受组织者的委托创作申请作品,著作权专属组织者。组织者应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申请作品的所有版权(除了署名权)。
2.主办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申请作品,未经主办单位同意,包括申请人在内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申请作品。
3.未经申请人同意,主办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修改作品。
4.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因主办单位以任何形式使用申请作品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归主办单位所有。
5.主办单位将不会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给申请人,除了支付奖金给申请人根据本征集计划的有关规定。
6.申请人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要求组织者分享其申请作品的使用所带来的利润或其他利益。
7.如果在申请的作品中发现任何版权争议,投稿人应承担责任,获得的奖金和证书应退还给主办单位。
8.申请文件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申请人可以在截止时间前补正。
9.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属于组织者。
中共云霄县委宣传部
2020年4月21日
照片:周
https://mp.weixin.qq.com/s/jb5Oq7yj5vhIVsukaAC-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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