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动员和组织公众参与和支持创建城市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创建城市的知晓率,调动公众参与创建城市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创建城市的强大舆论氛围,展示文明和闽清的新形象。
闽清县有必要创建省级文明县办公室,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布征集令。
进入条件和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应紧紧围绕“文明闽清,共建共享”的主题,在闽清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将闽清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地域特色等元素融入作品中,展现我县深厚的文化积淀和文明礼貌的城市风貌。
工作要求
1.所有申请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不得参与其他评选活动。它们不是公共工程,不容易与其他设计混淆。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己承担。
2.高瞻远瞩,准确定位,充分展示闽清人文风貌,展现闽清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内涵,彰显时代特色,彰显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的个性。
3.LOGO必须是彩色的,与人保持密切联系,贴近生活,易于识别和记忆,易于被社会接受和传播。
4.如果作品有文字,请合理选择字体、字体和颜色。笔画简单,易于识别,视觉传达效果理想。它可以与LOGO有机结合,具有很大的传播价值。
5.工作分为两部分:一是设计源文件LOGO的设计尺寸为120mm120mm,JPG格式渲染和AI或CDR、PSD等图形同时提交,分辨率为300dpi;其次,设计图案的概念用100多个词来解释,其内容旨在解释标志的设计思想、概念、背景和意义。每个投稿人的作品数量不超过5件。
6.提交作品时,请附上作者的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个人基本信息,并在邮件标题上标注“闽清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主题标识”字样(注:以上书面描述材料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交,作品设计稿上不得标注个人信息)。
选择方法和奖励
1.初步审查阶段:招标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7月25日(以收到工程时间为准)。截止提交后,闽清县创新办将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提交的稿件进行初审。
2.复评阶段:从所有作品中选出入围作品,在《文明与闽清》公开号等媒体上发布,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定稿阶段:县创新办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作品,奖励作者,并向社会公布获奖作品。
4.奖项设置:一等奖1项,奖金3000元;共有5名决赛选手,每人200元。
提交方法
提交电子邮件:mqxccb@163.com
地址:中共闽清县委文明办(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邮政编码:350800
电话:0591-22310990
有关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必须是原创的,并且在提交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标识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共宣传、广播和制作宣传资料。
2.申请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如果作品或其使用材料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作品的贡献者承担。
3.申请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涉嫌民族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的内容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内容
7.如果作品相似,征集方收到的第一份提交材料应被视为有效提交材料。
8.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属于征集单位。
https://mp.weixin.qq.com/s/8K11Tx2FV7BK3HZP9UjI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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