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成立于2002年6月。它是县级政府的部门级机构,主要履行与行政审批相关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它有一个办公室,一个业务监督科,一个企业服务科和一个投资项目代理中心。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承担县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的交易处理功能,并设有交易科。两个机构实行“一个团队,两个品牌”的管理体制。为规范单位标识制度,提炼中心服务文化,提升中心服务形象,强化对外宣传效果,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清远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单位标识”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清远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单位认定。
二、具体要求
1.申报工作必须充分体现清远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关爱人民、高效优质”的服务宗旨,注重表达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便捷服务的理念,同时必须包含清远地域特色元素。
2.应用作品应美观、大方、新颖、简洁、现代,色彩应用应和谐、温馨。整体风格具有强烈的视觉感受,能够充分展示行政审批中心的形象,便于记忆和传播。
3.应用性强,可应用于中心的各种场合和载体。设计手稿应附有适当的说明,也可展示以供适当应用。
4.意思是恰当的,创造性的和富有想象力的。颜色不应超过三种,颜色应清楚地标有特定的颜色代码(标准色和辅助色)。
5.申请作品的风格和形式不受限制,但必须是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6.申请人发送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和文件不予退回。请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7.请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并附上个人(单位和组织)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第三,收集时间
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10月25日
第四,收集方法
网上投递:请将申请打包发送至qyspzx@126.com,邮件标题为“清远审批标识单位或个人名称”。
电话:0578-6271184
联系人:姚德业
V.招标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在中国从事机构标识、形象战略、品牌开发、动画创作或相关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咨询公司、广告公司和专业设计师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六.作品选择和奖项设置
1.作品评选:截止日期后,清远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将邀请专家、学者及相关人员进行评选,并在两个月内向社会公布获奖作品。
2.奖项设置:
特别奖1项:每项奖金8000元;
5名入围者:每份奖金为人民币1000.00元;
(以上金额为税前金额。如果获奖者是个人,清远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将按照《税法》的要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获胜者是一家企业,请提供一份合规法案)
3.特别说明:
特等奖作品必须完全符合清远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的要求,并直接采用新的单位标识作为清远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不做任何修改。如果没有作品符合上述条件,将不会产生大奖;入围者由清远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评估小组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参赛作品的情况,评价
2015年8月24日
http://www.qyztb.gov.cn/ShowArticle.aspx?ArticleId=1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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