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余姚政府门户网站标志征集公告
一、征集目的
为进一步扩大“中国余姚”政府门户网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更好地宣传余姚,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窗口和桥梁作用,展示新时期余姚的良好形象,特举办“中国余姚”政府门户网站LOGO征集活动。
二、收集时间
从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4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1.拟应用的作品应充分体现“汉末余姚文学名邦”的城市主题形象,具有足够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形象典雅优美,形式简洁明快,易于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的人理解和认同;
2.申请的作品应主题明确、创意独特、寓意深刻;视觉冲击力强,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体的传播和再创造;
3.申请作品应包含绘画图像和图像标识的名称,可以由一幅作品表达,也可以由多幅不同颜色的作品组成;
4.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并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四.工程提交
1.通过电子邮件将你的作品发送到yydzxxzx@163.com。请在主题上标明“余姚LOGO征集/作者姓名”字样。请将工作文件制作成jpg或png格式,并将其添加到电子邮件的附件中。
2.除了标志,提交的作品还应该包括作者的简要介绍,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和500字以内的创造性描述。
V.选拔和奖金
1.所有申请将由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初步评审将产生10名入围者,每位入围者将获得人民币1000元的奖励。
2.通过社会评议、公众投票和专家再评价,如果获奖作品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将获得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作者应根据征集方的要求完成最终设计和制作。
六.申请人须知
1.如申请作品因主办单位以外的原因遗失,如邮件遗失或保管不善,主办单位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作品相似,首选第一个发送者。主办单位有权修改入围作品,并拥有入围作品的完整版权和所有相关知识产权。
2.申请工作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申请人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组织者因申请人违反本规定而遭受任何损失,组织者有权要求赔偿。最终解释权属于组织者。
3.所有申请的作品都不会被退回,所以作者应该保留自己的论文。
七.相关信息和说明
1.组织者对中国余姚政府门户网站标识的使用拥有最终决定权。
2.组织者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电话号码:0574-62717266,官方网站:www.yy.gov.cn。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
http://www.yy.gov.cn/art/2014/3/21/art_21456_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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