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丁家桥镇公开征集
文明创建标识(LOGO)的
公 告
为了进一步凝聚全镇人民的力量,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参与的浓厚创作氛围,扩大创建文明城镇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特面向全社会开展文明创建LOGO征集评选活动。
一、组织单位
温明丁家桥镇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征集时间
2018年3月20日—— 2018年5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开放,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参与。
四、征集要求
1.作品应紧跟丁家桥镇的主题,具有准确的象征意义,并能反映我镇的历史文化、人文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
2.设计新颖、醒目、大方、寓意深刻,充分利用了丁桥元素,易于被社会接受和传播,便于生产和推广;
3.所有申请的作品必须附有彩色图纸(可以使用电脑样本和手工草稿),并提供200字以内的设计内涵注释和创意描述;
4.独创性是必需的,剽窃是严格禁止的。
五、投稿方式
1.网上提交:文件命名格式为:丁家桥镇文明创造标识收集——设计师姓名查询),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jqzwmcj@163.com
2.电话:2267579 18110358083联系人:左
3.申请应在2018年5月20日前提交
六、知识产权归属
除获奖作品的作者身份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丁家桥镇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镇文明办享有重新设计、制作、展示和发布标识的权益。
七、评选及奖励方法
1.征集稿件截止后,镇文明办将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提交的作品进行初步评审。
2.初选的LOGO将在泾县新闻网、微信公众账号等媒体上发布,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投票,并在征求各界意见后进行重新评估。
3.镇文明办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入围标识并给予奖励。采用该奖项,奖励2000元,10个入围者和一个纪念奖,将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布。
八、注意事项
1.作品不得包含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任何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2.提交的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与其他相关评选活动,因重复提交作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作品的贡献者承担。
3.获奖作品的作者不得将其作品用于展览以外的任何商业目的。
4.投稿人应该自带论文,参加选举的人不会被拒绝。
5.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属于丁家桥镇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明丁家桥镇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上一篇:全国学生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设计
下一篇: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标识logo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