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政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方便市民和企业办实事,我市在新区行政中心大楼前新建了“佳木斯政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是集行政审批、资源交易和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为了更好地向公众展示“公开、便捷、高效、规范、廉洁”的现代服务型政府理念,提升“中心”的品位,彰显“中心”的功能,决定公开征集全社会的形象标识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收集要求
1.标志设计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方便、规范、诚信、高效”的现代政府服务理念和特征,突出贴近人民、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理念;
2.作品应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力求体现佳木斯的地域特色,体现佳木斯政府服务的第一窗口形象和“阳光政务、市民家园”的理念;
3.图形简单明了,易于识别,易于制作和传播,便于在公共场所展示和打印;
4.接受彩色草稿和电子版(jpg格式),包括300字以内的设计创意描述,并签署作品的原始承诺;
5.设计师应在设计手稿上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如个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二、收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年5月18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第三,收集方法
联系人:张德温18249222888
邮箱:18249222888@163.com
办公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投诉接待处
V.评价奖
征集论文后,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作品进行评审。将设立杰出作品奖和入围作品奖。杰出作品奖从奖励人民币3000元,被采用的奖励5000元(不重复奖励);入围作品奖,选出4-5个作品,每个作品奖励500元。获奖者个人所得税自理。评审结果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布。设计方案中选出2件作品
六.其他解释
1.应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中心所有,可根据需要用于图像的宣传和展示,标记和使用印刷材料;
2.申请作品的标志设计及相关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设计专利及其他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文本。作者本人应承担涉及剽窃、借用等侵权行为的一切后果。与采集单元无关;
3.手稿不会被归还,请保留你自己的手稿;
4.本通知由佳木斯经济合作促进局负责解释。
佳木斯经济合作促进局
www . JMS . gov.cn/html/index/content/2014/05/501399441256214 .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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