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宁夏旅游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动宁夏文化旅游走向全国和世界,提升宁夏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现在,我们正在为社会征集宁夏文化旅游形象的口号和LOGO。
一、征集内容
(一)宁夏文化旅游形象口号。
(二)宁夏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
二、招标范围
国内外的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收集时间
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2月15日。
四.招标要求
(一)口号
1.口号符合“建设美丽的新宁夏,实现伟大的中国梦”的主题,内涵丰富,体现了宁夏文化旅游的内涵、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简洁押韵,易于记忆和传播,朗朗上口,符合市民和游客的心理期待和时代要求,具有较强的写作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2.标语中的字数不得超过12个字。
3.写出作品的创意、想法和含义(200字以内)
(2)图像识别
1.准确反映宁夏文化旅游资源特色,充分展示宁夏文化旅游形象。
2.设计应紧紧围绕文化旅游主题,构图新颖,创意独特,简洁明了,易于记忆和理解;视觉形象生动,认知度高,寓意深刻。
3.该标识将统一应用于宁夏文化旅游宣传工作中,必须具有很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其延伸和应用应符合时代气息,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用于各种载体和环境的制作和应用,如名片、公函、信头、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及其他营销活动、公关推广等。
4.它必须符合国内外游客的文化接受习惯,并能在宁夏的国内外营销策略和各种营销活动中发挥作用,产生影响和吸引力。
5.提交材料应采用JPG格式的电子格式,图案不少于600800像素,标明标准比例尺和标准颜色。
6.作品的创造性思维、想法和意义应该清楚地表述出来(300字以内)。
V.选择方法
1.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活动主办方将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选,并进行网上投票,最后进行重新评审,选择宣传口号和标识作品。重新评估结果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旅游厅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六.奖项设置
1.旅游宣传口号:共设6个奖项,一等奖和奖金5000元;二等奖两个,每个3000元;三等奖,三等奖,每项1000元。获奖作品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旅游厅颁发奖品和奖状,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2.旅游形象标识:共设三个奖项,一等奖和奖金2万元;二等奖7000元;三等奖3000元。获奖作品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旅游厅颁发奖品和奖状,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七.声明
1.作品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受限制,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及良好风俗的要求。
2.收集的作品涉及著作权、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的,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申请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一旦被发现,他们将被取消资格。如果奖金已经支付,原始金额将被收回。由此产生的争议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一旦申请人的作品被提交和选择,即视为申请人同意组织者对作品拥有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和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和出版,要求申请人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进行修改和改进,并申请商标
2.发送电子邮件时,请使用“作者姓名和手机号码”作为邮件标题。
3.传递标语和标志的唯一渠道是以下电子邮件:
sqnx2018@126.com
交货联系人:赵燕燕、刘
电话:0951-5100000
监督电话:0951-6728898联系人:赵继刚
附件:2018宁夏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标志征集活动登记表。doc
宁夏文化旅游部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