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域。为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宣传推广,不断提升核心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新疆“丝绸之路”档案文献展》项目计划,现就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主题歌和LOGO征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01
征集的内容和要求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主题歌收藏内容
主题歌的歌词、作曲、演唱和MV录制。
招标要求
主题曲应充分反映新疆作为古丝绸之路重要通道的人文历史,新时期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独特优势和广阔前景;
主题曲的风格没有限制,崇尚创新、富有感染力和强大的音乐表现力;
歌手应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
主题歌的歌词首先被收集,然后由专家挑选后创作并提交给演示。在演示被批准后,完成的歌曲(wav格式)将被完成,选定的歌词作者将执行主题曲创作的所有工作。
(2)“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标识
标识应准确反映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的特点,展示核心区域的形象和地位,具有延展性和包容性,适用于平面、立体、自媒体和营销等活动。标志应附有详细的设计概念和创造性的描述。
02
招标对象
社会公开征集。03
收集时间
2019年9月16日-2019年12月15日。04
奖励设置
经过专家评审和社会评选的主题曲奖励15万元(包括歌词、作曲、演唱和MV录制)。被选中的LOGO设计方案将获得1万元的奖励。入围前三名的主题曲和LOGO将被授予入围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05
结果的公布
评选结果将在中国一带一路网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网站上公布,颁奖仪式将在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举行。
06
有关注意事项
1.投稿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准确的联系方式和简历。2.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所有侵权责任由投稿人承担。3.主题歌的歌词必须在2019年10月30日前提交;徽标必须在2019年11月30日前提交。4.所有提交的作品将不会被拒绝。请注意公告网站的选择。
5.提交的作品一经选定,其所有权、使用权、发表权和改编权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一带一路”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6.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支付,个人在创作和提交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7.本活动的解释权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一带一路”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本次招标应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招标的规则。
07
交付方式
请同时将您的作品发送到以下电子邮件地址:
985893907@qq.com
470228603@qq.com
609171069@qq.com
请注明稿件名称、联系电话、提交内容、邮件主题:“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主题歌/LOGO”,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8001225828刘让群15739566033郭189984836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https://mp.weixin.qq.com/s/vqbJn7Guw04mVmZPCoik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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