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县旅游形象标识和
宣传口号
征集公告
为了进一步扩大和提升白城县的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凸显“丝绸之路明珠、大美人、白城”的自然魅力和文化内涵,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白城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口号有奖。具体细节公布如下:
一、征集内容
白城县旅游形象标识、旅游形象宣传标语。
第二,组织者
白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第三,收集时间
征集时间: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12日,243,336,000(以提交或邮寄的稿件到达时间为准)。
作品评选时间: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5日。
四.招标范围
热爱、支持和关心白城县旅游业的个人和组织可以参与提交。欢迎各界艺术设计爱好者、大学设计专业师生、独立设计师、专业设计机构和其他设计规划机构以个人、组织或团体的名义投稿(多人合作视为团队设计)。
V.工程要求
旅游形象标识(logo)
1.充分展示白城生态休闲、体育休闲、生活度假的旅游特色,主题突出,视觉感染力强。
2.标志颜色不受限制。标志应清晰可辨,易于放大和缩小,并可应用于各种背景场景和宣传印刷品。
3.简洁醒目,构图新颖,图案清晰,创意独特。它内涵丰富,意义恰当,健康向上,符合现代人的审美特征,适合在各种场合、材料和载体上使用和传播。
4.提交的作品必须有详细的设计和创造力的书面描述。请附上作者声明文件的原件并签名。
(二)旅游形象口号
1.它能反映白城生态休闲、体育休闲、生活度假的整体旅游形象,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2.充分体现白城的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具有生动形象的广告效果。
3.主题深刻,文笔精炼,富有美感,流畅易记。它能高度概括白城县的旅游形象特征和文化内涵,口号朗朗上口,易于记忆和推广。例如,西域之珠,山川崇城。
六.奖项设置
此招标活动的设置:
1.旅游标识: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两个二等奖,每个1000元。
2.旅游宣传口号:1个一等奖,3000元奖金。
(注:1。以上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计算;2.参赛团队赢得的奖金由团队成员分享,团队自行协商分配。组织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提交方法
1.提交作品时,投稿人必须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等。在另一页。
2.以电子格式提交作品:电子邮件提交490634042 @ qq.com。
论文提交人:白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董春秀(已收)电话:0997-8622310。
(注意:请具体说明真实信息,如投稿人的姓名、性别、组织、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和邮寄地址。(
知识产权声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投稿人”或“作者”自愿提交作品的,主办单位认为其对提交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作出了如下不可撤销的声明:
1.原创声明:最终提交的作品是投稿人的原创作品。提交的作品或用于创作所选作品的任何材料不侵犯他人的任何专利、版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最终提交的作品未在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上发表,未经专利申请或版权登记的作品也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入围和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对于所有提交的获奖作品,投稿人必须承诺并承认作品是由主办单位创作的,获奖作品的版权属于主办单位。组织者有权行使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获奖作品是否公开,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并有权重新设计、组合设计、生产、包装、销售、展示、出版、宣传和注册获奖作品。组织者有权展示和宣传所有提交的作品。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集活动的期限内,擅自以任何形式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录、出版、发行或许可使用作品。
3.如果提交的作品涉及剽窃或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版权),与主办单位无关,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全部承担。
4.在提交提交的作品之前,上述条款已被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和同意,提交的作品被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所有内容。
白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