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挖掘凤城旅游的文化内涵,进一步提升凤城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示“山川丰城,养生福地”的旅游形象,凤城市旅游局现公开征集各界凤城旅游吉祥物。
I .设计要求
1.应用作品可以是单一形象,也可以是群体形象,应符合构思新颖、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涵积极的要求,充分体现凤城旅游的形象要求,即“山水、健康、福地”。
2.应用程序的设计应该美观大方,线条清晰明亮,色彩鲜艳,具有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易于被人们识别和记忆。
3.应用作品的形象设计可以拟人化,可以选择动物、植物、人物或其他自己创作的卡通形象,也可以进行上述组合。
4.应用作品的设计应便于在电视、互联网、平面媒体等各种广告媒体中使用,并打印成平面图像,制作成三维模型。
5.申请作品采用A4纸和彩色图纸设计,并附有吉祥物名称、不超过1000字的创意构思和对作品含义的设计描述。名称应与众不同、简洁响亮、易于记忆,并直接标在设计草图下方;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组图像组成的,应该为这组图像和每个原型设计一个名称。
6.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并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二、收集时间
2015年7月15日,——,2015年8月30日,24: 00(纸质版本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地址以系统时间为准;在征集截止日期后,已交付的作品不符合申请条件)
三.招标范围
面向社会各界的公开征集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热爱旅游、关注凤城旅游的个人和组织均可根据公告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四.工程交付
1.申请作品可以纸质或电子版提交。
2.申请人应以书面或电子形式注明其个人姓名、申请人简介、身份证号码、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申请人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他们将得不到奖金。
3.请将纸质版本发送至辽宁省凤城市公共管理服务中心8楼凤城旅游局规划监督科,邮编:118100,联系人:车畅,联系电话:0415-8158158。
请将电子版发送至:ywk686@163.com,邮件主题为“凤城市旅游吉祥物征集”。
V.作品的评价和奖励
1.凤城市旅游局将组织对申请作品的评审,并确定入围作品。
2.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最终作品),奖金8000元,颁发证书;共有4名决赛选手,每人500元人民币和证书。获奖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获奖者自行支付。
六.征集声明
1.本次征集所需的参考资料,申请人可登录凤城市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ww.fclyw.com/)、官方微博(http://weibo.com/2105004753/)和官方微信(fclyj8158158)查询。
2.所有申请的作品将不会被退回。申请人被要求保留原始设计草案(完整的原始草案或原始文件),以便在被选中后进行修改和改进。
3.申请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申请人应当保证作品是原创的,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是公开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如发生侵权,申请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凤城市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聘作品即一等奖作品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凤城市旅游局的相关评价意见对设计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直至得到凤城市旅游局的认可。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录用的作品(一等奖作品)均视为凤城市旅游局委托的作品,其所有知识产权均归凤城市旅游局所有,包括版权、使用权、出版权等。凤城旅游局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它们。申请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6.凤城市旅游局对因邮寄延误、丢失或管理不善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申请工作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作品相似,首选第一个发送者。
7.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8.申请作品一旦送达凤城市旅游局,他们将自愿参加征集活动,并同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要求。
9.征集公告和评选结果将通过凤城市旅游局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发布,相关材料和评选结果的作者可以登录查询。
10.征集结果公布后,未使用的作品可由凤城市旅游局处理。
11.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凤城市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