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开展创建示范社,充分发挥示范社的引领作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15年底,中国已有7000个全国农民合作示范协会。为了统一logo,树立和展示全国农民合作示范协会的形象,扩大其带动影响力,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国农民合作示范协会的LOGO设计方案。
一、LOGO名称
中文名称: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英文名:国家示范农民合作社
二、工作要求
1.原著反映了全国农民合作示范社的内涵和功能,或者用最精炼的视觉元素表达了作者对全国农民合作示范社的理解。
2.注重可识别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简洁大方,形神兼备,内涵丰富,与主题密切相关,内容健康,创意独特,通俗易懂,易于记忆,易于识别。
3.应考虑将其应用于各种视觉交流模式,这些模式适用于电视屏幕、广告、办公用品、环境布局、印刷品、徽章和衍生产品,以及放大或缩小时的视觉效果和打印过程。
第三,收集时间
2016年10月至11月。
四.提交要求
1.作者的真实姓名、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必须写在每份手稿的背面。设计草案应附有设计的书面说明。入围后,作者必须提供作品的电子文本,电子文本还应注明上述说明。
2.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如果发现有剽窃、欺诈和剽窃行为,申请资格将被取消。所有侵犯他人版权和名誉权的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法律责任和不良影响均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享有入围作品的独家使用权,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享有永久和免费使用和处置所有入围作品的权利,包括授权全国农民合作示范协会免费使用入围作品,并将这些作品重新用于出版、展览和宣传。申请作品不会被拒绝,作者必须为自己保留一份。
5.任何选择派作品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人应被视为同意本方案的所有条款,任何不符合相关条款的作品均不得参加评选。
6.提交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0日。当申请人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集作品”字样。
提交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霍颖回龙观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农民合作发展中心
邮政编码:102208电子邮箱:sfslogo@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邵科010-81702427
李诗吾010-81701307
V.选择方法和奖项设置
1.本次征集活动中,中国农民合作网和中国农民合作微社区设立了公众投票栏,组织者成立了评选委员会,共同评选入围作品。最后,结合公众投票和专家评选委员会的意见,选出最佳设计方案。
2.主办单位有权要求所有入围的候选人修改作品或将其提交给相关机构或专家进行修改、重新设计和制作等。最终通过。
3.本次征集共有3个优秀设计奖和1个最佳设计奖。优秀设计奖授予荣誉证书,授予1000元奖金;最佳设计奖授予荣誉证书和1万元奖金。
4.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由本人承担。
附件:全国农民合作示范协会简介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2016年10月10日
农民合作社是一个互助经济组织,由类似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或类似农业生产和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和使用者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联合和民主管理。在中央政府各项政策的支持下,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截至2016年8月底,中国已有171.3万农民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注册。这些合作社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建设新型农业管理体系的骨干力量。
为了引导和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建立合作社示范社的要求,各地开展了各种活动,目前县级以上示范社已达13.5万个。2013年,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9个部门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上制定了《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从注册成立、制度完善、民主管理、规范运作、产品安全等方面明确了全国示范社会的具体标准。2014年,农业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个部门对全国农民合作示范协会进行了评估。目前,全国有7000个示范社团。这些示范社规模大、实力强、体制健全、管理民主、运作规范,在吸纳农民和增加收入方面成效显著,成为合作社发展的“排头兵”。示范提升了合作社的整体发展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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