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品收集
为了充分展示花县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现决定为社会征集花县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并颁奖。
奖项设置:
1.“花县旅游宣传口号”一等奖:现金奖励1万元,颁发荣誉证书;共有9个优秀奖,分别以现金和10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华县LOGO”一等奖:现金奖励1万元,颁发荣誉证书;共有9个优秀奖,分别以现金和10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下附活动方案全文
滑县旅游宣传口号、形象标识(LOGO)有奖征集
活动方案
为了充分展示华县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抓住大运河文化带重要节点城市的发展机遇,促进全县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质量和效益,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推动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特邀请全社会公开征集华县旅游宣传口号和“LOGO”。
一、主办单位
华县旅游发展中心
二、承办单位
华县广播电视台
三、征集内容
1.宣传口号:言简意赅,含义恰当,震撼性、感染力和亲和力强,适合旅游广告等需求。
2.LOGO:创新,构图简单,色彩鲜艳,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四、征集时间
收集阶段:从现在起至2018年1月15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五、征集规则
1.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专辑、展览和公益宣传等。并且不会支付额外的报酬。
2.所有涉及作品版权、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争议与组织者无关,但作者本人对此负责。
3.形象口号和LOGO必须提供作品的创意文字描述,每个人最多只能提交3篇文章。
六、投稿方式
1.通过微信提交。作品通过微信公众账号“花县电视台”和“花县旅游发展中心”发送,请注明:花县旅游宣传口号、形象LOGO获奖征集活动。
2.邮寄提交。请将作品邮寄至华县广播电视局新媒体部(请在信封右下角注明华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标志征集活动),邮政编码:456400。作品恕不退还,请保留您自己的证件。请在信件和电子邮件中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
3.电子邮件提交。电子邮件帐号:hxlykf@163.com和hxdstsjt@163.com。请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请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注明:华县旅游口号,形象标志收藏。
电话:0372-5578602,0372-8660377
七、评选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有效提交的稿件进行初审,并通过花县电视台旅游形象宣传语言、LOGO、手机APP、花县旅游发展中心微信公众账户的初审进行网上投票。
2.根据网上投票结果,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最终评审,确定10个入围旅游形象宣传术语和10个标识。入围作品中,获得“花县旅游宣传口号”一等奖1项,优秀奖9项;一等奖“华县LOGO”和九个优秀奖。
3.颁奖结果在花县政府网、花县电视台、花县广播电台、花县电视台、花县旅游发展中心官方微信等媒体平台上公布。
4.最后,每件作品都将作为花县旅游的口号和LOGO(如果收集的作品不尽如人意,将不予采用,主办单位有权对收集的作品进行整合和修改)。
八、奖项设置
1.“花县旅游宣传口号”一等奖:现金奖励1万元,颁发荣誉证书;共有9个优秀奖项,分别授予1000元和授予荣誉证书。
2.“华县LOGO”一等奖:现金奖励1万元,颁发荣誉证书;共有9个优秀奖,分别以现金和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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