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之家是以村(社区)为基础,以保护儿童权利为基础,以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为目标,为儿童和家庭提供公益服务,为0-18岁儿童及其父母和其他社区成员服务的活动场所。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儿童之家的发展,打造示范产品,不断提升我省儿童之家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河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河北省青少年网络工作指导中心决定向全社会征集河北省儿童之家的LOGO。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招标对象
关心和支持河北省儿童福利院建设和发展的各界人士。
收集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取决于收到作品的时间)
收藏内容
河北儿童之家LOGO (logo)
工作要求
(一)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寓意深刻,能突出河北省儿童之家的特色,富有象征意义。
(二)风格新颖,构图庄重,结构简单,象征性强,易于识别,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视觉感染力。
(三)必须有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文字和标准颜色,满足加工生产,适合宣传,满足印刷、悬挂等多种用途的需要。
(4)可以使用所选作品的电子版或手绘版。电子版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G或巴布亚新几内亚。手绘版应统一使用A4图纸,工程规格不小于15cm15cm。
(5)提交作品时,应简要描述LOGO的创意和象征意义。
提交方法
1.电子作品将统一发送至征集邮箱,邮件主题为:河北省“儿童之家”形象标识征集。提交的作品应注明设计者的联系方式(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邮寄地址和电话号码)。
2.手绘作品申请人应将相关材料邮寄至石家庄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奖品设置
本次活动共有20名入围者,奖励人民币500元;入选作品一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获奖作品将通过长城网和河北妇女网向公众公布。
其他事情
(1)所有申请人应拥有其提交作品的版权,并保证该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相关权益。如因此造成任何侵权及个人或集体的经济和精神损失,本作品的提交者应承担责任,与本次征集活动及征集单位无关。
(2)所有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版权。一旦被发现,他们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如果奖金已经支付,将全部收回,所有法律责任将由出资人承担。
(3)作品应为未发表的新创作,所有提交的文章不会被拒绝。
(四)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属于河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其设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冬青
电话:1333386502
收款邮件地址:393775412@qq.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付强街99号北京大学科技园8楼
http://mp.weixin.qq.com/s/-WbjTpehyk4hMHWkKv6V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