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经济普查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化重大工程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进行的一次重大的省省省力调查。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字[2018]97号)精神,认真做好我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提高普查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征集山东省公益广告作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益广告的主题
宣传经济普查的意义,展示经济普查工作,讲述好经济普查的故事,记录好经济普查数据。
第二,组织者
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a)工作的形式
视频类:广告、微电影、动画等。格式为高清mp4,每秒25帧,图像比率为16:9,分辨率为1920x1080,持续时间小于3分钟。
平面类:海报、漫画等。psd格式,RGB32颜色模式,分辨率大于300dpi,不超过3系列作品。
(2)广告内容
以经济普查为主题,有趣、吸引人、易懂、可见且易于传播。
(3)书面标志
视频类:结尾条目为“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人未签名。
平面类:“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右下角签名,生产者没有签名。
第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中,视频公益广告和平面公益广告各设四个奖项,即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2个,奖金2万元;二等奖4项,每项奖金10000元;10个三等奖,每个奖金3000元;共有200个优秀奖项和一套精美礼品。
V.收集时间和提交方法
1.作品收藏: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5日。
2.提交方式:作品以“单位类型作品作者”的格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给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参赛者在提交参赛作品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主办方将据此选择和颁奖。如果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3.提交电子邮件:sdjjpc@vip.163.com;
电话:0531-81679742。
六.特殊解释
1.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原创,作者应确认作品的版权。主办单位不承担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版权和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上述争议,主办单位保留取消其资格并收回获奖项目的权利。
2.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精神权利)属于原作者,投稿作者同意承认组织者在作品提交后免费使用获奖作品的权利。主办单位将全年免费使用参赛作品;各种新闻媒体都有自由使用获奖作品的权利。
3.本次征集不收费,也不拒绝。
4.所有提交文章的作者均被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公告的规定。
5.评选结果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山东统计信息网公布。
山东省第四次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https://mp.weixin.qq.com/s/mkEOuth8_Q3OG2rjNTcv6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