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突出府谷县特色,塑造城市形象,凝聚府谷市民对文明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公众知晓率,调动全县人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拟征集反映府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口号、LOGO等作品,向社会各界颁奖。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府谷县创文办公室
主办单位:府谷县网络管理办公室
收藏内容
府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口号
府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LOGO (LOGO)
诗歌、猜谜、漫画、公益广告、影视作品等。
时间安排
作品收藏时间:2018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审核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招标要求
一般要求:
作品应该表现出我们国家高昂的战斗精神和民族精神,表现出府谷深厚的文化底蕴、人文精神和地域特色。
它不仅要植根于城市的历史,还要反映城市的现实,更好地引领城市的未来,符合城市的客观环境,与城市的外部形象相协调,适应城市的发展要求,体现时代感,追求艺术性。
具体要求:
宣传口号:即府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口号和激励口号。字数应控制在20字以内。
主题LOGO:不仅体现了创建文明城市和美德城市的主题,也体现了府谷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城市特色。
其他作品:不仅反映了城市文明和社会文明,也展示了我国的文明风貌和城市内涵。
提交作品时,应同时说明两个部分:
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图纸尺寸、比例、颜色等)(
设计图纸的概念描述(设计的背景和意义等。(
对于以上三种类型的作品,申请人提交的作品数量不受限制。
提交方法
申请人应在截止日期前将作品寄到2312767797@qq.com邮箱。请注明设计者的姓名、组织机构和联系方式。
县创文办公室宣传报道组联系人:董玥,电话:0912-8712319,手机:18992249175。
奖励设置
宣传口号作品入选10个奖项,价值500元/件。共有20名决赛选手,每人价值200元。
其中一件主题LOGO作品被选为奖品,奖品价值为3000元/件;共有5名决赛选手,每人价值600元。
选择方法
县创文办公室将成立一个专家评审小组,对收集到的方案进行初步和最终评估。入围方案经过初步评估,在府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g.gov.cn)、府谷出版社等媒体上发布,并在微信公众账户“文明府谷”上投票。
县创文办专家评审组结合网上投票进行最终评审,从入围方案中选择并确定入选方案。
最终入选作品将通过府谷政府网站、“文明府谷”和“府谷出版”微信公众账号进行公示。
有关注意事项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的,并且在选举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作品一经采用,将用于宣传、广播、制作宣传品等。
所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作品的贡献者承担。作品不得包含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任何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投稿人应自带论文,论文不会被退回。评选结果公布前,提交的作品不得重复参与其他相关评选活动,因重复提交作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作品贡献者承担。
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被视为委托作品。作品一经授予,县创文办公室将联系作者提供原始文件,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属于县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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