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世界上最好的风景”的桂林,不仅拥有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而且承载着厚重的红色文化遗产。桂林红色文化资源丰富,主要包括红军长征文化遗址遗迹。桂林是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的会址。桂北五县(包括灵川)有红军三次长征的遗址、遗迹、遗址、纪念地89处,包括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公园、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纪念公园、新圩抗战九海井红军纪念公园、战场遗址、会议驻地、红军标语、红军渡口等。为有效协调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资源,弘扬红军长征精神,有序规划红色文化旅游整体建设,将红色文化旅游与生态景观旅游协调发展有机结合,从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宣传词、标识、文化创意产品、歌词和歌曲四个方面向全社会征集宣传资料。
一、征集作品要求
(一)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宣传语
1.申请作品必须紧密遵循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的内涵和特征,并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启发性。
2.形式和风格不受限制;内容健康、有感染力、有特色、深刻;文字精炼,易于传播,字数不超过16个。
3.申请作品必须是最新的原创和未发表的作品。
4.申请人必须附上申请工作的详细说明和解释。
(二)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形象标志(Logo)
1.形象标识设计作品应充分体现桂林红军湘江战役的文化内涵和红军长征精神。
2.形象标志图案要求设计新颖、色彩协调、简洁明快、寓意深刻、易于识别;独特的创意和文化底蕴,具有很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4.图像标识应清晰可辨,易于放大和缩小,并可应用于各种背景场景和宣传印刷品。
5.申请工作必须提供设计方案效果图(A3垂直宽度420毫米* 297毫米,300dpi精度,JPG格式),能够保证大幅面喷墨打印和打印要求;500字以内的创意设计书面描述。
6.申请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并且是最新的原创和未发表的作品。
(三)桂林红军湘江战役文化文创产品
1.主要围绕文化旅游资源、财产资源、生活习俗等。桂林红军湘江战役,有红色旅游纪念品、日用品、手工艺品、美术、特种手工艺品、户外用品、办公用品等。
2.突出标志性、市场化、时尚化、高科技化、便携化、精致化、美观化产品,适合收藏、馈赠、纪念价值、工业化大生产或特色工艺品,避免与同类产品高度重叠。
3.应用作品的设计需要考虑其实际生产在形状和材料上的可实现性,以及价格定位和生产成本因素,市场价格与大众消费能力相一致。
4.申请作品的提交应包括商品名称、渲染、设计说明、市场前景申请等。设计描述应具有插图性、创造性和良好的视觉效果。设计方案效果图(A3垂直格式420毫米* 297毫米,300dpi精度,JPG格式)能够保证大幅面喷墨打印和印刷的要求,清晰地展示设计者的创意和设计。
5.申请的作品应当保证设计的独创性,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体现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的“歌词+歌曲”
1.申报作品应突出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的文化特色,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增强文化自信心,体现长征精神;
2.创作风格和体裁是无限的,创作表现包括独唱、二重唱和合唱。它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独特、真实、生动、感人,易于在群众中广泛传唱。
3.每个申请人提交的“歌词和歌曲”不得超过三首,提交的作品应为尚未出版、出版的最新原创作品
在2020年6月10日之前,申请人必须将作品的邮寄材料和电子文档发送到主办单位指定的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申请人应根据自己提交的申请提供以下邮寄材料:设计草案、设计效果图、创意说明、产品样本、歌曲样本、申请表等。以及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并将以上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到邮箱。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中注明“桂林红军湘江战役文化宣传资料集”。姓名、地址等个人信息。不得出现在稿件展示图片的正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清联路投资发展大厦南楼21层2102室,541000。
邮箱:glcczx2019@163.com。
电话:0773-3686100,0773-3686206
二、投稿方式
三、赛事赛程
1.宣传发布时间:3月20日-3月30日
2.作品收藏:4月1日-6月10日
3.组委会初选:6月11日-6月20日
4.专家最终评估:6月21日-7月10日
(一)时间安排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所有参赛作品将通过组委会的评选和专家评审的组织进行评审和再评审,最终评选出获奖作品。
(二)评选方式
根据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的文化口号、形象标识、文化创意产品和歌曲四大类,比赛分为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每个类别单独设置:
(三)奖项设置
金奖1名 奖金10000元+获奖证书
银奖2名 奖金6000元+获奖证书
铜奖3名 奖金30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10名 奖金1000元+纪念品+获奖证书
评选结果将于2020年7月31日前在http://news.guilinlife.com/special/changzheng/网站上公布。
(四)公布结果
四、特别声明
(1)申请人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所有涉及剽窃、剽窃、借用等的行为。由申请人本人承担,与主办单位无关,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2)征集活动中所有奖项的知识产权属于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在作品展出前申报获奖作品的专利,设计作者享有专利权的共同作者权。对于获奖作品,申请人不得转让、出版或参加展览,否则,主办单位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3)征集活动的组织者有权展示、出版和宣传所有申请作品。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次征集活动中宣传、发布或展示获奖产品的设计方案,也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否则,主办单位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4)入围或获奖作品的申请人有义务根据评审意见对设计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5)所有申请的工程将不被退回,申请人应保留完整的原始草案或原始设计文件,以供工程入围后使用。
(6)申请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并受其约束。
(七)主办单位对因邮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其他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的申请作品的损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次征集不收取注册费或评估费。
(9)组织者保留本次征集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宣传资料征集登记表
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0年3月20日
附件:
应征者请仔细阅读以下报名声明,收到应征材料即视为应征者或合法监护人知晓并同意相关事项、应征风险及以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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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宣传品征集活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