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展示歙县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弘扬乡村旅游文化,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美丽乡村旅游活动形象“品味歙县,宾至如归”的宣传LOGO“LOGO”,借此提升乡村旅游品牌,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大发展。
一、承办单位
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两个征集内容
美丽乡村旅游活动形象宣传标识:“品味歙县,在乡村自由”
三个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的开放收藏
四活动时间
收款时间:2019年3月1日-4月15日;
评选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23日;
宣传时间:2019年4月24日-4月30日;
公布结果:2019年5月2日
五征集背景
围绕“品味县城,在乡村自由”的主题,突出“乡愁、乡愁、乡风、乡村游”,以“走乡村路,欣赏乡村风光,吃农家饭,住在农家,做农活,品味乡村风情”为活动内容,着力打造“春夏秋冬”四季乡村旅游精品板块。展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全球旅游中的作用,扩大涉县的外部影响和声誉,推动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积极转型,形成乡村旅游新高潮。
六征集要求
1.设计要求构图新颖,创意独特,寓意深刻,视觉形象生动;
2.准确反映美丽乡村的旅游资源特色,展现歙县乡村旅游的形象和特色;
3.标志需要具有延展性和包容性,适合在平面、立体、自媒体、营销活动等载体中传播和再创造;
4.LOGO的绘图图像可以用一幅作品来表达,也可以由多幅不同颜色的作品组成。图像绘制应包括两个设计标准图(图片分辨率为300dpi),即彩色草图和黑白草图(网格图),采用A4格式和白色背景绘制,标志设计尺寸为120毫米120毫米,各部分的颜色应在电子文件中注明。提交设计方案时,请提交人工智能或计算机辅助设计格式的电子文件;
5.设计创意的简单描述(200-500字)应该附在LOGO上。
七投稿方式
“尝歙县,待在乡下的家”。对于美丽乡村旅游活动的LOGO,请提交所需的图片和申请表(附件1)并邮寄至150619110@qq.com。电话:0559-6512663(如果有多个作者或组织,联系人由第一作者代表)
八奖项设置
特别奖:1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
优秀奖: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500元。
(注:除奖金外,使用期间不支付其他报酬和费用)
九作品评选
征集阶段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将按照“品味歙县、自由之乡”评选办法(附件2)评选获奖作品,评选结果将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歙县出版”微信、“惠州古城”等新闻媒体上发布,获奖者将在活动结束后获得奖励。
十活动声明
1.投稿人应该提供他们的真实姓名和准确的联系信息。
2.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所有与版权、声誉、隐私等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
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本作品的权利,并有权以文化旅游、文明创作、图书、画册、展览及相关活动等标志进行宣传。
3.所有提交的作品将不会被拒绝。请关注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微信进行跟进。
4.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出版权和改编权属于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5.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本人缴纳,组织或个人在申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由本人承担。
6.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属于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应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规则。
附件1:美丽乡村旅游活动标识收集表:“品味歙县,宾至如归”
附件2:美丽乡村旅游活动形象标识专家评选方法:“品味歙县,在乡村自由”
附件3:“品味歙县,宾至如归”美丽乡村旅游系列活动计划
https://mp.weixin.qq.com/s/7p4Z0KoflFoILR9lhCfg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