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泉州建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征集通知
为促进泉州建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顺利开展,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设文化强市,现公开征集泉州建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LOGO。具体要求如下:
一、收集时间:
从2018年12月22日至2019年1月11日
二.招标范围:
对于公开征集,申请人必须作为自然人参与。
三.设计要求:
它体现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碱性、平等性和便利性”的要求和“文化惠民、文化幸福泉州”的理念。它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充分体现了泉州文化的特色和精髓。
四.工程规范:
作品的规格是A3(尺寸)、300dpi(分辨率)和RGB(颜色)。要求工程以JPG格式提交,并附上设计草案和设计说明的电子版本。设计图纸上不得出现与申请人相关的信息。
V.参与方式:
请在2019年1月11日前将您的作品发送至qzw@qzwb.com的电子邮件地址。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徽标征集”。需提交的文件:1 .设计草案的电子版本;2.设计文本描述、作者姓名和联系信息。3.文件名是作品和作者的名字。
征集活动不需要支付费用,申请人在征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选择方法: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申请作品。奖项设置:特别奖1项,奖金(税前)2万元;共有4名入围者,奖金(税前)为2000元/人。
七.法律和相关声明:
1.申请工作的内容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含有其他违法信息。应用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
2.申请作品必须由申请人独立完成,申请人对申请作品拥有完全的著作权。申请作品一经通过,作品版权归泉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所有。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泉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
八、其他事项:
报名者请登陆www.qzwb.com泉州网主页,查看征集活动的详细情况。
联系人:杨女士0595-22500194
http://www.qzwb.com/gb/content/2018-12/25/content_59233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