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枢纽型妇联组织建设,提高服务妇女儿童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建立项目化、务实化的工作模式,2014年,省妇联举办首届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创意大赛,启动妇女儿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为了赢得社会各界对妇幼公益事业的更多关注、关注和支持,省妇联决定征集社会各界的“木兰公益”LOGO,全力打造妇幼“木兰公益”品牌。现将征集规则公告如下:1 .收集时间
从2014年6月12日至6月30日
第二,参与者
对于关心和支持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的各界个人或组织,鼓励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进行整体设计和创作。
三、“木兰”品牌的工作理念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谐因素,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生命线,从实施妇女儿童公益服务工程入手,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手段,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人性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使联系和服务妇女儿童工作更加务实、具体。
四.识别设计要求
(1)参赛作品应体现湖北省妇联的单位性质和主要职责,体现妇幼公益服务和“公益木兰”品牌的价值理念。
(二)参赛作品应具有图形性、艺术性和时代感,构思清晰、结构清晰、庄重大方、色彩和谐、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强,易于识别和传播。
(3)所选作品的效果图应为彩色电子版或手绘版。
(四)参赛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志。
(五)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6)候选人作品应以JPG格式保存,图案不少于600800像素,标明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
(七)参赛作品必须是原件,不得抄袭他人。如果发现剽窃,参赛资格将被取消。
(8)所有参赛作品都应附有创意和设计说明,以说明LOGO创作的概念和内涵。
V.提交要求
(1)投稿人需提交三份材料:第一,已完成的“公益木兰”LOGO设计征集表;第二,设计作品,即入选作品,应包括主要图案和“公益木兰”组成的效果图;第三,对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描述,即设计说明。如果没有上述必要的材料,所选工程将被视为无效。
(2)提交方式:
1.投稿人可以通过电子稿件或快递提交他们的作品。
2.提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省委大院省妇联办公室,邮编:430071;提交电子邮件地址:381345203@qq.com。电话:027-87232487,联系人:邹李。在信封或电子邮件的头标上“木兰公益标志征集”字样(将上述三种材料压缩打包)。
(3)提交候选人作品时,请投稿人保留自己的论文,所有提交给活动组织者的候选人作品将不会被退回。
(4)作者的姓名或任何表明其身份的标志不得留在作品和设计规范上,否则将被取消资格。
(5)所有参赛作品应于2014年6月30日24: 00前送达指定地址。如果使用邮件,以发送作品日期的邮戳为准;如果使用网上交付,以提交邮箱发送的确认回执为准,超过期限的作品,湖北省妇联不予接受。
(6)湖北省妇女联合会对提交过程中的任何延迟交付和任何损坏或损失概不负责。
六.参与作品的选择
(a)选择方法。首先,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规则选择所有提交的作品。专家审评委员会于2014年7月中旬宣布了10名入围者,并将其提交给公共网络进行在线投票;二是专家评审委员会结合网上投票结果(占总分的20%),从入围作品中选择入选作品。
(2)作品选登
2014年7月下旬,入选作品(1)和入围作品(9)向公众发布。入选作品设计费5000元,其他入围作品500元。
七.其他解释
(1)缴费人无需向湖北省妇联缴纳任何费用。
(2)投稿人保证所选作品未公开发表,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因上述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和连带责任由出资人本人承担,湖北省妇联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果作品相似,第一个投稿人是有效的(按张贴当地邮戳和接收电子邮件的顺序),所有申请的作品不会被拒绝。
(4)入选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属于省妇联。湖北省妇联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使用场合和使用方式。投稿人不得将作品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五)遇有特殊原因,湖北省妇联有权调整征集活动日程。
(六)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省妇联。
(七)投稿人在提交稿件时同意上述事项。
附件:1 .《公益木兰》标志设计征集表
2.“公益木兰”标志设计征集活动版权转让承诺书
附件1-2 .文件
湖北省妇女联合会
2014年6月12日
http://www.hbwomen.org.cn/2014/0613/2826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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