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指导江西推进城镇化和城市建设,走集约、智慧、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建设富裕、和谐、美丽的江西,做建设美丽中国的领导者和实践者。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承办了《江西日报》的大江网、中国江西网和江西文明网,并以江西省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成立了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县城)。活动组委会现已向公众开放,征集“江西省建设杯”的形象标识和主题口号,这是一项在江西省创建生态宜居城市的活动。
首先,收集时间
2013年4月27日-5月31日
二、工作内容
(一)“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形象标识(LOGO)
(2)“江西生态宜居城市”的主题口号
三、工作要求
(a)图像识别工作:
1.充分体现“生态”和“宜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理念。
2.充分展示江西的特色和时代潮流。
3.我们应该力求内涵丰富、创意新颖、构图简单、色彩鲜明、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创意和设计语言符合标志造型的审美特征,易于制作、识别、记忆、传播和推广。它们是扁平的、三维的,并且可以通过不同的材料延展。
5.设计草案应附有一定的书面说明。
(二)主题口号作品:
1.高度概括“江西生态宜居城市”的主题理念,体现江西特色和时代特征。
2、应力求简洁明快、寓意深刻、响亮有力、易于记忆、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易于传播。不要超过16个汉字。
3.申请工作可以附有一定的书面说明。
四、注意事项
1.应同时提交两份黑白照片和两份彩色样品(A4纸规格),并附上“工程设计(创作)说明”;提交的作品电子版为JPG格式,图案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内,尺寸控制在500千字节以下。
2.主题口号应以A4纸印刷,并附有“设计(创作)说明”;提交作品的电子格式是文本或JPG格式图片的电子版本。
3.应提供作者简介(包括过去获奖情况)、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和其他信息。收集的作品和材料不可退还。请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4.它必须是一个从未以任何形式出版或展览过的原创作品。任何人剽窃、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5.入围作品的版权和使用权归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县)创建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V.评估方法
组委会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文学、美术、民俗等文化艺术界的相关领导和知名专家组成,对所有申请作品进行评审。
初步评审后,入围作品在媒体上公布,公众通过互联网或书面形式参与投票;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群众评议的结果进行最终评审,确定优秀(获奖)作品和获奖作品。
最终评估结果将在上报组委会最终审批后,在赛事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第六,奖励设置
(一)形象标志征集奖
1.初步评估
将选出100名入围者收集图像标识,并颁发纪念证书和纪念品。
2.最终评估
征集形象标识有3个优秀作品奖,颁发奖状和奖金人民币500元。
3.中标
组委会从三个优秀作品中选择了一个作为“江西生态省”形象标识的中标作品
参加征集活动的前100名投稿人可获得组委会提供的两张江西省景点门票。
七.联系信息
本次征集活动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所有投稿人需将申请作品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并将申请作品发送至提交邮箱。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古中路1326号江西日报传媒大厦23楼。邮政编码:330038(注: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西生态宜居城市形象标识、主题口号作品集”。(
提交电子邮件:styj2013@163.com
电话:0791-86847770 86847127
联系人:王迪桂涛
江西省生态宜居城市(县)创建活动组委会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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