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应“微时代”的发展趋势,借助新媒体传播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开通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nmgzffb)。平台推送的主要内容是自治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文件、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等政务信息,以及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为了提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贴近人民、动态、服务的微信公众平台形象,现征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微信公众平台LOGO。具体要求如下:
I .设计要求
(1)应征作品应内涵丰富,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内蒙古民族特色,构图简单、大气、新颖,标志图案配色恰当醒目,图案、文字、符号协调统一,易于记忆。
(2)申请的作品应为完整的作品,包括logo设计作品、创作理念和设计描述,LOGO图形可以独立使用。
(三)申请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与其他企业或品牌标识不相似,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无版权或版权纠纷;否则,设计者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申请作品的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采用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文件)。
(5)申请工作的内容应积极、健康、及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标准。
(6)每位设计师参与征集的作品数量不限。
二、选择方法
(1)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组织专家对申请作品进行初选,并在微信公众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上展示,接受公众投票。作品的获奖票将作为最终评选的重要依据。
(二)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产生了6部优秀作品,确定了1部入选作品。
(3)入选作品的版权属于征集方,征集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适当修改。所有的申请都是不可退还的。请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第三,时间安排
LOGO征集活动于2015年8月18日开始,9月28日结束。其中,8月18日至9月8日为申请作品的注册时间;9月9日至18日是公众投票时间;9月19-24日是专业复习时间;9月25日至28日是领奖的时间。
第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评选出作品,奖励设计师5000元并颁发证书;其余五件优秀作品分别授予设计师1000元和颁发证书。奖项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V.提交方法
参与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他们的作品。请附上设计方案的创意描述(约300字)、作者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作者简介、工作单位、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
电话:(0471)4826652 4825915
提交电子邮件:logozj@nmg.gov.cn
活动详情和进展请关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微信公众平台:nmgzffb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7日
http://www.nmg.gov.cn/fabu/tzggg/201508/t20150817_479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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