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长兴县科技创新委员会
LOGO作品通知
为加强“科技长兴”品牌建设,增强社会意识和认知度,凝聚各方对长兴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服务的共识,长兴县科技创新委员会现征集形象LOGO。与征集和评选活动有关的事项如下:
一个
招标范围和资格
本次征集向全社会开放,所有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
二
招标要求
1.应用作品应充分展示长兴县科技创新工作的整体形象。作品应体现长兴县作为浙江省综合创新改革试验区的目标定位,突出长兴县近年来科技创新的丰硕成果和显著成效。申请人可以通过关注“长兴科技”微信公众账户(CXXKJJ)了解长兴县的科技创新情况。
2.作品应巧妙、简洁、明亮、色彩协调、大方,突出科技特色,具有创造性、可识别性和艺术性,具有美感,简单易记,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
3.水平和垂直方向均使用A4纸(21厘米* 29.7厘米)。图片格式为JPEG格式,大小控制在600KB以内。作品应伴有设计创意和概念描述。
4.对于最终通过选择征用的工程,应提交一份CDR格式文件和一份PDF或JPG格式文件。
三
收集时间
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10日17: 30
四
选择方法
征集方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并确定5名入围者,其中一等奖1名,入围者4名。评选结果将在提交截止日期后一周在长兴县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局)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
五
奖励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共有5名入围者,最终将选出一名一等奖,奖金为2000元;四名决赛选手获得500元。
六
收集方法
活动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提交邮箱:274496034@qq.com)。
电话:0572-6023730;联系人:王辉。
提交稿件时必须注明设计者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每个设计师可以提交多个作品。
七
有关注意事项
1.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不得复制。任何涉及剽窃、借用等的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与活动组织者无关。
2.入选作品的标志版权、所有权、修改和使用权归长兴县科技创新委员会所有,设计者不得将设计作品挪作他用;被选中的设计者有义务与组织者合作改进标志设计。
3.征集结果公布后,未使用的作品可以自行处理。所有的申请都是不可退还的。申请人被要求保留他们自己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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