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深圳市和深圳会展业的整体形象,宣传深圳会展业的展览环境和品牌展示,扩大深圳会展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市政府招标采购的相关结果,我委委托中标人深圳易道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对深圳会展业及相关服务进行宣传推广。为提高深圳会展业的宣传推广效率,我委现公开开展深圳会展业形象LOGO和广告标语的征集活动,欢迎公众、专业设计机构、高校师生积极参与。
一、活动组织者
深圳经济贸易和信息技术委员会。
第二,活动的组织者
深圳易道电影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提交作品的要求
它充分体现了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定位,充分体现了“魅力深圳会展之都”的特色和丰富内涵,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设计新颖,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适合在国内外各种媒体上广泛传播,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具体要求如下:
(一)深圳会展行业形象LOGO。
1.符合深圳城市定位,能展示深圳会展业独特的产业资源和文化魅力,有足够的形象表达和艺术感染力,有较高的认知度和记忆力。
2.标志具有国际形象,优雅美观,形式简单明了,容易被不同国家、地区和文化背景的人理解和认可。
3.申请作品应展示会展产业独特的产业属性,突出深圳会展产业在国内外的地位,展示会展产业作为面向世界各国的优秀深圳城市名片。
4.要应用的作品必须包含图像标识的绘图图像、名称和设计描述,并由jpg或word或ppt文档格式的单个插图表示。
5.申请作品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受限制,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社会秩序和良好风俗的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不得含有暴力、淫秽、反社会等有害元素。
(二)深圳会展业广告口号。
1.符合深圳的定位,能够展示深圳会展业独特的产业资源和文化魅力,具有足够的形象表达和艺术感染力。
2.文字响亮有力,简洁明了,能准确反映深圳会展业的特点和优势;同时,广告语言适合国际推广,容易被来自不同国家、地区和文化背景的人理解和认可。
3.广告口号应展示会展产业独特的产业属性,展示深圳的产业优势,传达会展产业的理念。
4.广告口号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在新闻媒体、户外媒体等不同领域长期广泛推广使用。
5.广告口号能够反映深圳会展业在中国乃至世界的定位,有利于深化深圳城市形象塑造,打造深圳会展品牌。
四.工字续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30日止。
V.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将评选出“深圳会展业形象LOGO设计方案”决赛5名,“深圳会展业广告语言”决赛5名,“形象logo设计方案”决赛1名,“广告语言”决赛1名。本次活动的组织者将对入选作品进行颁奖,其中入选的形象logo设计方案获得10,000元,a
(4)候选人的作品只能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投递的方式提交。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邮件以投稿人所在地的邮戳为准,直接投递以活动组织者的签名时间为准。
(5)联系单位(主办单位):深圳市电影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55-23905578,18923850075,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路4001号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A403室,邮编:518000。电子邮件提交电子邮件地址:exhibition0755@163.com。
活动监督投诉受理单位(主办单位):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人:向先生,刘女士,电话:0755-88102011,88128411,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C区3065室,邮编:518000。
七、奖励及奖励通知
(一)奖励方式。
1.征集结束后,本次活动的组织者将邀请专家评委从所有提交的作品中选出五个入围logo设计形象方案和五个入围广告语言设计方案。
2.主办单位将通过网上公开投票方式评选入围优秀作品,投票数据将作为评选方案的重要依据。
3.根据专家评委的最终意见和网上投票数据,双方各占50%的权重,对选举方案进行评估并公布。
(二)奖励通知。
1.获奖通知将在名单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发出。在此期间,请保持沟通畅通。
2.奖金和荣誉证书将在整个活动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特别声明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以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得侵犯版权、商标权或第三方的其他权利。一旦发现相关违规行为,活动主办单位将取消提交作品的资格,给活动主办单位和主办单位造成的法律责任和损失由投稿人承担。
(2)入选作品的投稿人应与活动组织者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活动组织者将作为唯一的权利方,依法拥有入选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修改权和使用权。
(3)如果条目中有任何重复,以先收到的条目为准。
(4)所有申请的作品将不会被退回,作者被要求保留自己的论文。
(5)参与本活动的所有投稿人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通知的所有条款。
(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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