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公众对无线电频谱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促进无线电管理的有效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理解和参与无线电管理的良好氛围,在国家无线电办公室的指导下,中国无线电协会将组织征集和评选“国家无线电管理”的宣传标志和口号。
相关信息如下:
一、征集活动时间
从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二、无线电管理相关概念
(一)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属性和使用原则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国家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有偿使用的原则。国家鼓励和支持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无线电管理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在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下,无线电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贯彻科学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管好频率、管好电台、管好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党政机关服务,突出无线电安全。”
我国实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负责全国无线电管理,根据其职责和规定制定无线电管理的方针和政策,统一管理无线电频率和电台,负责无线电监测、干扰调查和涉外无线电管理,协调和处理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军事系统以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按照审批权限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的建设布局和站点,颁发无线电台执照和无线电识别码。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监测和干扰调查,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三.应用工程的设计要求
(一)宣传标识
1.推广标志设计的基本要素。基本要素应包括中英文“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字样,体现无线电管理规定的含义和职责,展示新时期无线电管理的形象。
2.宣传标识设计必须结构清晰、构思清晰、庄重简洁、创意新颖,具有强烈的视觉感染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充分体现广播管理的特点,易于识别和记忆,易于应用、宣传和推广。
3.适用对象和范围
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利用它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或者展示和宣传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形象。宣传标识的设计应能满足延伸至徽章、服装、设备、车辆等无线电管理设备的需要,其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不应受附属载体尺寸的影响。
(2)宣传口号
1 .宣传标语应充分体现新时期无线电管理的核心工作和时代精神。
2.标语应该简洁、朗朗上口、友好、易于记忆、便于公众直观理解和普遍接受。
3.适用对象和范围
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利用它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或者展示和宣传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形象。宣传标语的文字设计应能满足印制在各种宣传材料上的工作需要。
四.Submissi的要求
(1)宣传和标识作品应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应根据A4纸规格提供彩色和黑白打印,指示标准颜色。标志设计尺寸为120毫米120毫米;电子版为RGB颜色模式,设计尺寸为120毫米120毫米。它还提供JPG和PSD(或人工智能)格式,分辨率超过300dpi。设计说明应介绍设计作品的创意和设计理念,申请作品中不应有与申请人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相关的信息。
(二)申请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显著标志,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申请标志作品和设计说明的公示(附件2);
3.应用标语列表(附件3);
4.承诺书(附件4);
(4)上述第1-4项的纸质版本必须通过挂号信或邮政特快专递邮寄。
(5)上述第1-4项的电子版应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要求将其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压缩后的文件不能大于30MB,否则会被压缩成两个或更多的压缩文件)并作为附件发送。压缩文件名格式为:“申请人姓名——国家无管理宣传标识(宣传口号)设计草案”。电子内容和纸质内容必须一致。
(6)申请人可以提交多份申请,请保留自己的论文。所有的申请都不会被拒绝,不管他们是否被授予。
(7)本次征集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以发件人邮戳为准。请在邮件的外包装上标明“国家无线电管理宣传标识(宣传口号)适用”字样。
(八)如果不按上述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就不能参加评选活动。
V.审查和公布结果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组织专家评选和网上投票评选对申请人的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公示标识和口号的入围者和获奖者。
(2)评估结果将于2017年6月在中国无线电协会(www.rachina.org.cn)网站及相关媒体网站上正式公布。
六.奖项设置
标志征集:设5名入围者,每人设计费2000元;一名获奖者,设计费3万元。
宣传口号征集:设立20个入围者,每个设计费500元;共有10个获奖项目,每个设计费用为1000元。
获奖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国家无线电办公室颁发的荣誉证书。
七.组织结构
指导单位:国家广播办公室
主办单位:中国无线电协会
八.其他事项
(1)确定征集活动的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
联系人:李波、张楠、魏
电话:010-68008732,010-51688802
电子邮件:zrac@rachina.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离石北路80号(中国无线电协会)
邮政编码:100037 (2)如果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上述联系信息提交。
http://news.hexun.com/2016-11-17/186943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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