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韶山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及LOGO征集公告)
2008年11月18日——为了充分发挥湖南省韶山市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有效提升韶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把韶山建设成为“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做出更大努力,计划开展面向全社会的韶山城市形象口号和LOGO征集活动。为了保证运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征集内容
韶山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和韶山城市形象宣传标识
二、收集时间
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2月18日
三.招标范围
对整个社会、组织或个人的征集不受限制。
四、工作要求
(一)“城市形象口号”的要求
主题鲜明,能充分准确地反映韶山形象的主题,反映其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也能反映其历史、优美的生态环境、创新和发展活力,展示其独特的时代特征和城市精神,彰显其城市魅力。充分体现韶山旅游的基本内涵、资源优势和文化精髓,具有强烈的震撼力、感染力、亲和力和广告效应;文本简洁明了,易于记忆,主题突出,寓意深刻,琅琅上口,富有美感,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具有强烈的震撼力、感染力、吸引力和灵感。语言简洁(少于16个单词),词语简洁且富有魅力,易于记忆和背诵。附有简明的解释。
(二)《城市形象宣传标识》要求
符合韶山城市定位,体现韶山特色,标签性强,象征性强,认可度高;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单,色彩鲜艳,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便于识别、制作、记忆和推广,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应用。
作品提交方案为作品的设计效果图或彩色照片,图片文件格式为jpg,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作品照片不低于4M。提交的作品还应附有设计创意说明,包括作者介绍、标题、尺寸、材料、设计说明等。文件格式是word。
V.作品评价
对于收集到的作品,经专家预审后,我们将在韶山新闻网的公共微信平台上进行微信投票,并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在线投票和专家评审将分别按照20%和80%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名。
六.奖项设置
城市形象标语征集活动设一等奖,奖金1万元;共有8名决赛选手,奖金为1000元。
城市形象宣传和标志设计征集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五名入围者,每人1000元。
七.提交方法
只接受电子手稿。单词被编辑为单词文档并作为附件发送。邮件标题为“韶山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城市形象宣传标识)应用作品”。请注明所有捐款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邮寄地址和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1004620164@qq.com
联系人:杨海波电话:13973293722
八.其他事项
1.投稿人必须确保提交的文章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所有与版权相关的法律问题由投稿人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主办单位对入围和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和完全使用权。
3.如果稿件相同或相似,应优先考虑第一投稿人(以收到作品的时间为优先顺序)。所有收集的作品将不会被退回,并将由主办单位保管。
4.当使用提交的作品时,组织者有权进行适当的修改或删除不合适的内容。
5.组织者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韶山市委宣传部韶山市粮食局
2016年11月15日
(原标题:韶山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及LOGO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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