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工作,激发公众参与和支持创建的热情,努力营造“活力、品质、快乐、泰顺”的浓厚氛围,拟征集泰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LOGO和口号,并向社会各界颁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泰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
(二)泰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口号
二、招标要求
(一)泰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
1.作品应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主题,体现泰顺的特色和区域形象;
2.作品应清晰、有创意、内涵丰富、易于识别、易于制作和放大,适合单色或彩色印刷;
3.作品还应提供设计概念的简要说明、意义和创造性解释;
4.计算机绘图。计算机生产需要打印样本,A4纸是计算机打印样本的标准。电子文件不小于800*600像素(JPG格式);
5.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应保留高精度的原始设计图纸,以便选择并提供给组织者。
(二)泰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口号
1.作品充分体现泰顺的特色,应该文明、健康、贴近生活、易于记忆和背诵。它们既能反映泰顺的历史文化,又能结合当前的时代氛围和创作需要,增强人们对创作工作的认同感、参与感和责任感;
2.作品应具有很强的感染力、亲和力和时代感,流畅而富有文学性;
3.每部作品的字数应控制在20字以内。
第三,收集时间
2020年5月7日至6月7日。
四.选择步骤和奖励
(1)初步评估。通过在线投票和公众评议。从2020年6月11日至6月21日,将进行初步评估阶段。创始办公室将邀请社会所有部门和部门组成一个公众审查小组进行初步评估,每个小组将选出10名入围者。其中,主办单位将对每一个入围作品奖励500元的创作费用,每一个入围作品奖励200元的创作费用。
(二)宣传。6月25日,初步评估结果在“温明泰顺”、泰顺文明网等微信公众账户和媒体上公示,征求各界意见。
(3)最终评估。经专家评选后,两个征集内容各选一件作品。主办单位将分别颁发证书,并奖励全国文明城市LOGO评选作品创作费5000元,全国文明城市口号评选作品创作费500元。
V.结果的应用
《创建国家文明城市LOGO》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入选作品的版权归泰顺县创作办公室所有,泰顺县创作办公室保留修改不完善设计的权利,届时不向创作者支付任何费用。
六.特别声明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并且在选举前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作品一经采用,将用于宣传、广播、制作宣传品等。
(2)入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作品的贡献者承担。作品不得包含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任何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3)投稿人应自带论文,论文不会被退回。评选结果公布前,提交的作品不得重复参与其他相关评选活动,因重复提交作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作品贡献者承担。
(4)如果本次征集中没有令人满意的作品,最终作品可以获得空奖,征集方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设计或再次征集。
(5)申请单位和个人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收集方法
作品在网上提交。请注明作者姓名、邮寄地址、联系方式
泰顺县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https://mp.weixin.qq.com/s/7oC0y3eUVNRH2i18VbnDY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