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是首批26所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之一。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丰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为了加强学院的对外宣传,展示办学特色和成就,增强教师、学生和校友的认同感,学院形象标识现已征集到国内外所有教师、学生、校友和公众。一、征集内容
“天津大学微电子研究所”有一套形象标识。设计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会徽和旗帜,基本元素包括图形标志、字体标志、颜色标志及其组合。
注:#0171c7颜色根据学科特点和历史遗产推荐为主色。
二、收集时间
从现在起至2019年6月6日,18:00。请将作品打包压缩,用“身份设计名称联系电话”命名,并将其发送到tjusme_file@163.com的提交邮箱。
三、工作要求
1.作品应简洁、美观、醒目,突出学院和学科特色。
2.作品应易于识别,应在各种载体中生产和应用,具有很强的延展性,并能以不同的尺度清晰展示。
3.作品应采用电子原稿形式(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4.除了图案之外,作品还应附有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以解释标志的设计理念、概念和含义。
5.工程的应用元素必须符合《天津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手册要求》。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天津大学视觉识别手册。访问密码:Ss2)
第四,奖励的选择
1.学院将选择3套入围作品,并从入围作品中确定1套最佳作品。
2.最终最佳作品奖励8000元,其他两个入围作品各奖励3000元。
3.荣誉证书将颁发给入围作品创作学院。
V.承诺、保证和权利协议
当投稿作者完成注册并提交作品时,意味着他已经做出了以下相关承诺和保证,并与征集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达成了以下相关协议。
(a)确保作品是原创的,不侵权
所有征集的作品(个人或团队贡献者)必须满足征集要求,并且必须是原创作品。投稿作者保证他们对其提交的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并且他们不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知识产权和第三方的其他权利。
(二)承担侵权责任和后果的承诺
1.投稿作者对其作品涉及的所有法律问题,如名誉权、版权和肖像权承担法律和约定的义务。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作者应当承担责任。
2.一旦发现投稿作者提交的作品存在剽窃或其他侵权行为,征集方有权退回作品,取消投稿作者及其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和获奖证书。
(三)与工作相关的权利协议
1.征集方有权将提交的作品用于与本次征集相关的宣传、展览、网站展示和宣传资料制作,无需支付报酬。
一旦作品被采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修改权、注册权、使用权等。)归拉客方所有。
2.其他协议
入围作者应向征集方提交作品的源文件,并签署相关的版权协议。
附件:学院简介
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是2016年11月13日由天津大学委员会第九届常委会第68次会议独立设立的,是首批26所国家级微电子示范院校之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包括加拿大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杰出学者2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名、教育部新世纪(跨世纪)人才5名、天津市著名教师1名、天津市创新团队1名
学院纪律严明,科研成果丰硕。始终关注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国民经济主战场,开展前沿基础和重大项目技术研究。依托国家一级电子科学技术学科,有电子科学技术博士项目和博士后流动站,微电子学和固体电子学等国家二级重点学科。拥有天津现代服务业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先进陶瓷与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方向之一)、天津成像与传感微电子技术重点实验室、天津物联网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天津集成电路设计中心、天津红外成像技术工程中心(与天津技术物理研究所联合成立)、天津集成电路与计算系统技术工程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
目前,学院拥有近1200名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教学风格和学风浓厚,学生文化氛围活跃。每年,大学生到国内外著名大学深造的比例超过75%,毕业生就业率一度超过98%。
目前,学院正顺应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大发展战略和“新工程”建设的要求,以建设德才兼备的人为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家一流示范微电子学院为目标,大力推进教育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如紫光集团、恩智浦半导体、SMIC和海狮集团密切加强产学研合作,努力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培养和输送源源不断的优秀人才。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22-27401328
邮箱:tjusme_file@163.com
微电子学院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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