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大数据开发管理中心LOGO收藏的启示
嵊州大数据开发管理中心成立于2019年1月,是市政府直属的部门级机构。主要负责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的整合、收集、应用、共享和开放,推动政府的数字化转型升级。为了更好地建立中心的文化和集思广益,中心的LOGO现在公开向公众征集。有关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嵊州大数据开发管理中心
二、征集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至5月9日
第三,收藏范围向全社会开放
四.工程要求1。体现单位“大数据”的重要属性,突出大数据开发管理的内涵,整合嵊州区域特色。
2.它符合当代艺术的审美要求,图形优美,内涵精确,寓意深刻,构图简单,色彩鲜艳,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强,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3.它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必须是原创设计。它以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出版过,也没有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如侵犯他人版权,设计者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作品的图形电子原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平方),采用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或PSD文件),作品照片不低于4M。
5.不超过2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说明LOGO设计的基本要素、设计理念、理念、形式和意义,并注明设计者的联系方式。
V.提交方法作品以电子手稿的形式提交。相关方应在活动截止日期前将电子设计手稿发送至指定邮箱。所有的申请都是不可退还的,投稿人被要求保留他们自己的论文。
提交电子邮件:65598785@qq.com
电话:0575-89308828
六.评选方法征集活动结束后,中心邀请相关专家对所有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打分,选出前5名优秀作品,然后通过互联网对这5名优秀作品进行公开投票,结合专家和网民的投票综合评选出最佳LOGO。如果活动期间参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达不到评审要求,中心有权做出延期征集和空缺奖项的决定。
七、该奖项设立最佳作品奖,奖励1000元现金,其他作品不设奖项。获胜者将获得带有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账号的奖金。
八.权利和责任声明1。作品必须是原创的,以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没有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没有侵犯过他人的著作权,并且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评选活动。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贡献者承担。
2.获奖作品由嵊州大数据开发与管理中心支付后,获奖作品将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使用权和出版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3.获奖作品一经采纳,设计人不得将该作品用于其他任何地方,否则将构成侵权。嵊州大数据开发管理中心保留依法追究设计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参与本次征集的投稿人将被视为同意上述所有声明。嵊州大数据开发管理中心保留本次征集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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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荣媒体中心制作
编者:陈
编者:石华东
审计:袁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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