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莆田市成功蝉联了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为了更好地展示莆田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和市民群众创建的精神风貌,我市拟建设莆田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现将开展莆田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形象标识(logo)征集工作,具体征集事项如下:
征集内容
莆田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形象标识(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应征资格
面向社会征集,凡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征集时间
2021年1月12日—2021年月1月17日
(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征集作品要求
(一)作品应充分体现精神文明建设内涵和地域特色元素。需附设计理念或创意说明。
(二)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三)作品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如:大小海报、城市建筑墙面、纪念封、画册、信纸、名片、工作证、明信片等各种载体上运用的可操作性,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四)设计方案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作品设计以A4幅面白底绘制,设计尺寸不小于120mm×120mm。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作品中选后应提供矢量图(AI或CDR文件)。
(五)应征者只可提交1件作品。
投稿方式
(一)应征者须同时提交《莆田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莆田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标识应征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入选后提交)、申报表和承诺书点击文末下的”阅读原文”自行下载,《设计方案》(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包括三维立体造型设计题)3份文件,统一打包并以“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logo+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命名。(注:本次活动只接受网络提交一种方式。)
(二)活动官方邮箱:
1223536655@qq.com
联系人:柳靖
咨询电话:18030399990
(三)创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选后调用。
(四)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投稿者作品。
作品评选
(一)作品提交
2021年1月12日—2021年月1月17日
收集整体参赛作品图片、作品解说文案和参赛者的基本信息,所有作品不收取参赛费用。
(二)作品评选
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1日
主办方评审出部分作品进行微信投票,再根据专家意见终审出入围2件及入选作品一件,评选结果将在莆田网公布。
奖励办法
入围作品两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
入选作品一件,奖励人民币6000元.
(入选作品不享受入围奖)
上述奖金均指税前金额。
知识产权
(一)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二)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三)入选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入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四)投稿人作品入选后需签署《莆田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形象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视为同意并遵守主办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其他说明
(一)主办方拥有莆田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标识设计及其作品的最终决定权。
(二)主办方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莆田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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