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内相关媒体报道,阿迪达斯起诉阿迪王体育用品公司侵权一案,历时5年,以和解告终。“阿迪王”的中文商标和三角LOGO免费转让给阿迪达斯,以后阿迪王的终端店不再使用和出现中文商标和三角LOGO。从各大电商的阿迪王旗舰店网站上可以看到,三个汉字“阿迪王”和类似阿迪达斯logo的三角形LOGO已经取消。新衣上“阿迪王”的中文商标和三角LOGO已经消失,只保留了英文单词“adivon”。
据情报局称,阿迪冯官网的ico图标已被替换为下图。经过多方了解,阿迪王公司已经开始从品牌LOGO到包装进行变革。Adivon全新logo也陆续曝光,但在Adiwang官网或微博上并未发现相关更名公告。
阿迪王公司推出阿迪冯品牌新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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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2008年8月,阿迪达斯以阿迪王公司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阿迪王公司和营口个体业主郭某。
营口个体业主郭于2006年与阿迪王东北分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经营阿迪王专卖店。阿迪达斯认为,其悬挂的标有“阿迪王”、“阿迪冯”及图形组合的logo足以引起公众的混淆和误解,侵犯了阿迪达斯注册商标的专有权,构成对公司的不正当竞争。
其中,该案在营口、大连、北京等地审理了5次,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09年7月21日,阿迪达斯再次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2年3月15日,阿迪达斯向法院起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法院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阿迪王”商标和“阿迪达斯”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不构成类似商标,不侵犯阿迪达斯的商号权利。但阿迪达斯认为,公司已经投入大量资金宣传其“阿迪达斯”、“阿迪达斯”等商标,这些商标已经成为驰名商标,应加强对上述商标的保护,对有争议的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2012年5月3日,阿迪王公司致信其代理商和加盟商:我公司与阿迪达斯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纠纷最终以和解的形式结束。公司不再使用阿迪王三角的LOGO和“阿迪王”的商标,可以使用“阿迪冯”。
2012年5月4日《新京报》,阿迪达斯与阿迪王公司的相关案件仍在审理中,和解协议尚未敲定。阿迪达斯相关负责人不便对此案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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