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与城市景观融合、与城市历史传承、符合市民欣赏习惯、规范优质的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建设全区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通过征集活动,确定了开元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主题LOGO、吉祥物、宣传口号,形象地表达了为民创文、惠民惠民的理念和高质量、高品位的创文特色,丰富了创文的宣传内容,从整体上提高了开元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水平。
一、主办单位:中共开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二、承办单位:开远市融媒体中心。
三、投稿作品形式
征集作品为平面作品,分三项:
1.开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
2.开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吉祥物;
3.开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
四、作品要求
(一)主题要求
1. 开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以汉字“文”为创作基础,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主题,紧密集合开远自然人文历史和代表性景观建筑等,反映开远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及党的建设发展成就和创建美丽开远美好愿景。
2. 开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吉祥物。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主题,突出道德文明和谐,具有鲜明的新时代特征,积极、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特色鲜明的卡通形象或具有开远特征的自然元素形象物。
3. 开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主题,紧贴新时代特点,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引导人们文明向善,积极进取,树立文明新风。文字表达简洁、精练、易记,富有创意,适于传诵,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二)格式要求
1.开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公益广告。JPG格式文件,分辨率不低于400DPI像素,作品规格长边为1.5米,颜色模式CMYK。文件名称为“作者姓名”-标识,“作者姓名”-吉祥物,“作者姓名”-公益广告-“主题类别”-“序号”。
2.开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WORD文件格式,文件名称为“作者姓名”-宣传口号。
(三)提交要求
1.每位作者参与征集的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作品各限1件,宣传口号作品数量不限。
2.作者提交的每一件征集作品,应包括三部分:设计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设计图样理念说明(设计所蕴含的意义、背景等)、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材料或其中任何一份不符合规定者,均不符合参评条件。
3.所有征集作品(包括材料)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动只接受网络提交。
5.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时间安排
(一)作品征集:2月3日至2月26日
2月26日前,作者将征集作品提交到指定邮箱,投稿邮箱地址:kyxcbbgs@126.com,投稿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6日,主办方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评选。
(二)作品评选:2月27至3月5日
参选作品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及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组按照作品类别、内容和格式要求对各征集作品进行评审,综合评选出最终入围作品。
(三)作品发布:3月10日前
在开远市人民政府网、美丽开远公众号及APP发布开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宣传口号征集结果。
六、奖项设置
(一)开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
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及证书;
鼓励奖:5名,奖励2000元及证书。
(二)开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吉祥物
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及证书;
鼓励奖:5名,奖励2000元及证书。
(三)开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
优秀奖:20名,奖励500元及证书。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征集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主题标识(LOGO)、吉祥物、宣传口号和公益广告一经采用,将用于公益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
(二)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四)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品入选后需提交设计源文件。
(五)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六)获奖作品将于2021年3月10日前在开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美丽开远公众号及APP刊登。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七)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中共开远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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