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假广告,虽然国务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各地也出台了相关措施对虚假广告进行规范,但虚假广告凭借其顽强的生命力,一直以区域性、行业性、规模化的方式进行打击和传播。以2004-2007上半年虚假广告现状为例。(1)2004年虚假广告1。违法广告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2004年1-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国45家电视台(频道)播放的3万多条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问题2万多条,违法率高达62%。2003年,药品电视广告违法率高达76%。该局还对2004年6月至8月在全国98家报纸上发布的7315个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有问题的有6980个,违法率高达95%,2003年为84%,2002年为91%。在2004年8月9日至8月15日的一周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61家报纸刊登的694则含有大量国产食品广告的食品广告中,发现了413则违法或涉嫌违法的广告,违法率高达59.51%。2004年5月至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了12405个未经批准发布、使用过期无效文件、伪造和冒用批准文件、在大众媒体上做处方药广告、禁止做广告的违法药品广告。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2004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违法广告案件61754件,罚款1.71亿元。2004年,查处的违法广告案件数量和罚没金额低于2003年。2.虚假广告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2004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虚假广告案件11315起,占违法广告案件的18.32%。2004年查处的虚假广告案件数量低于2003年。案件价值方面,共查处案件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虚假广告案件9557起,占虚假广告违法案件总数的84.46%。从违法主体来看,被调查的虚假广告主要是广告主的广告、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和广告经营者的广告。广告主共查处虚假广告案件6717起,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59.36%;广告主虚假广告案件2118起,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18.72%;广告经营者虚假广告案件1438起,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12.71%。从非法媒体的角度来看,被调查的虚假广告主要是印刷广告、户外广告、报纸广告和电视广告。共查处虚假广告案件3596起,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31.78%;户外虚假广告案件2415起,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21.34%;报纸虚假广告案件1942起,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17.16%;电视虚假广告案件1070起,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9.46%;播出虚假广告307起,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2.71%;互联网虚假广告案件245起,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2.17%;期刊虚假广告案件86起,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0.76%。从违法类别来看,被调查的虚假广告主主要是药品广告、医疗服务广告和保健食品广告。共查处虚假药品广告案件2335起,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20.64%;在那里
在这些违法药品广告中,87%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布,12%未经批准文号发布。据新华社报道,2005年上半年,北方某省工商局对省会城市14家平面媒体和2家电视台8个频道发布的各类广告进行了监控。就报纸而言,发布医疗广告14072条,涉嫌违法11729条,违法率83.75%;其中,药品广告2799条,涉嫌违法2178条,违法率77.81%;医疗器械广告659条,其中涉嫌违法422条,违法率64.04%。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2005年我国医疗电视广告违法率达到62%。200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通报批评,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32977条。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2005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违法广告案件67676起,比2004年增长9.59%,罚没金额2.08亿元,增长21.62%。2.虚假广告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2005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虚假广告案件16483起,比2004年增长45.67%,占违法广告案件的24.36%。从案件价值看,共查处案件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虚假广告案件13991起,比2004年增长46.40%,占虚假广告违法案件总数的84.88%;案件价值1-5万元的虚假广告案件1991起;案件价值5-10万元的虚假广告案件351起;案件价值10-50万元的虚假广告案件141起;案件价值超过50万元的虚假广告案件9起。从违法主体来看,被调查的虚假广告主要是广告主的广告、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和广告经营者的广告。广告主共查处虚假广告案件10337起,比2004年增长53.89%,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62.71%;广告主虚假广告案件2732起,比2004年增长28.99%,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16.57%;广告经营者虚假广告案件2061起,比2004年增长4.32%,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12.5%。从非法媒体的角度来看,被调查的虚假广告主要是印刷广告、户外广告、报纸广告和电视广告。共查处印刷品虚假广告案件4400起,比2004年增长22.36%,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26.69%;户外虚假广告案件3869起,比2004年增长60.21%,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23.47%;报纸虚假广告案件2193起,比2004年增长12.92%,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13.3%;电视虚假广告案件1772起,比2004年增长65.61%,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10.75%;互联网虚假广告案件765起,比2004年增长212%,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4.64%;播放虚假广告案件332起,比2004年增长8.14%,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2.01%;期刊虚假广告157起,比2004年增长82.56%,占虚假广告总数的0.95%。从违法类别来看,被调查的虚假广告主主要是药品广告、医疗服务广告和保健食品广告。共查处虚假药品广告案件4313起,比2004年增长84.71%,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26.17%;有1762个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监测了40家电视台(频道)播放的26237个药品电视广告和1283个医疗器械电视广告,其中违法广告分别占72%和80%。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2006年共批准药品广告35530条,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监测移送违法药品广告32263条;批准医疗器械广告3392个,监测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607个;共审批保健食品广告2697个,监测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1079个,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近年来,名人涉嫌虚假广告。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仅2006年上半年,全国消费者协会就受理了多达5483起关于名人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的投诉。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2006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违法广告案件61867起,比2005年同期减少5809起,降幅8.58%;罚没金额2.31亿元,增长2400万元,增长11.60%。其中,查处违法药品广告案件9748起,比2005年同期减少1927起,下降16.51%,占案件总数的15.76%。罚没金额3881.7万元,比2005年同期减少396.6万元,降幅9.27%;查处违法医疗服务广告5834起,比2005年同期减少542起,占案件总数的9.43%。罚没金额2719.52万元,同比减少128.52万元,减少4.51%;查处违法电视广告案件5691起,比2005年同期增加70起,增长1.25%,占案件总数的9.2%;违法广告案件1172起,增加166起,增长16.50%,占案件总数的1.89%;报纸违法广告案件6874起,同比减少1153起,减少14.36%,占案件总数的11.11%;期刊违法广告562起,增加24起,增长4.46%,占案件总数的0.91%。2.虚假广告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2006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虚假广告案件16212起,比2005年同期减少271起,下降1.64%,占违法广告案件总数的26.2%。从案件价值来看,查处的虚假广告案件主要是1万元以下的案件,共查处13437起,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82.88%;虚假广告案件2372起,案件价值1-5万元,占14.63%;虚假广告案件403起,案件价值5万元以上,占2.49%。从违法主体来看,被调查的虚假广告主要是广告主的广告、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和广告经营者的广告。广告主虚假广告案件10624起,比2005年增长2.78%,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65.53%;广告主虚假广告案件2838起,比2005年增长3.88%,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17.51%;广告经营者虚假广告案件1713起,比2005年下降16.89%,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10.57%。从非法媒体的角度来看,被调查的虚假广告主要是户外广告、印刷广告、报纸广告和电视广告。共查处户外虚假广告案件3905起,比2005年增长0.93%,占虚假广告案件总数的24.09%;印刷品虚假广告3679起,比2005年下降16.39%,占虚假广告总数的22.69%
总体来说,虚假广告的情况和违法广告的情况差不多。2004年和2005年,虚假广告违法率高,虚假广告遍布全国,在全国部分地区泛滥成灾;2006年虚假广告违法情况有所好转,虚假广告在全国的传播得到控制,但部分地区形势依然严峻;2007年上半年,虚假广告违法情况进一步改善,虚假广告在全国的传播得到有效控制。问卷调查笔者曾经对云南省昆明市和玉溪市的546名消费者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认为我国虚假广告现状严重或非常严重的意见比例为68.3%;受访者认为虚假广告集中的领域有:医疗服务、保健品、电视购物、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房地产、食品;受访者认为虚假广告最多的前三个领域是:医疗服务、保健品、电视购物;受访者认为,虚假广告严重的媒体按意见从多到少的顺序排列:报纸、电视、互联网、广播、杂志、手机;受访者认为,发布虚假广告情况最严重的前三大媒体是:电视、报纸、互联网;62.9%的受访者被虚假广告欺骗,说明目前虚假广告对消费者的影响是严重的。可以看出,问卷调查与政府发布的虚假广告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主要是由问卷调查的时间和地域限制、行政监督的技术和监督力度造成的。当然,这也从某种意义上反映了现在和应该的差距。结论目前国内虚假广告仍以欺骗性广告为主,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保健品、药品、化妆品、美容、医疗器械、电视购物、房地产等广告,尤其是医疗或美容广告,重点是治疗乙肝、性病、妇科疾病、丰胸、减肥等领域。此外,增强性功能的医疗或保健品虚假广告也很突出。此外,电视购物广告虚假或误导也很常见。某类虚假广告在全国广泛传播。比如治疗乙肝的虚假广告在各种媒体上遍地开花。即使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其出版的今天,我们仍然可以在一些省市电视台和各种报刊上看到其肆虐的身影,尤其是2006年之前。目前虚假广告呈现出一个新的特点,即以高科技为幌子,利用人们对高科技信息的缺乏了解来进行虚假宣传。比如被媒体称为“虚假广告第一案”的杭州华夏医院,就声称有“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可以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一种在不同的地方称为“迷走神经分离术”,有的称为“迷走神经固定术”,也有“微创免疫平衡术”、“介入微创定位技术”、“免疫平衡调整术”等名称。虽然名字不同,但都是打着高科技的幌子。现在这种广告已经被媒体曝光,才被发现是完全虚假的广告。近年来,面对虚假广告的日益泛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纠正虚假广告。例如,2000年4月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卫生部等11部委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决定从2005年5月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开展虚假广告专项整治工作。5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开启了全国s
2006年8月1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号文正式生效,全面禁播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肥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2006年10月,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从2006年11月1日起,禁止所有报刊刊登含有性病、乙肝、人工流产等11种内容的医疗广告。2007年1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1部委制定了《200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这是2007年全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指导方针。2007年9月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集中整冷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通知》,决定在2007年底前重点整治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加大对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整治力度。虚假广告专项整治后,自2006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广告市场秩序普遍改善。2007年上半年,广告市场秩序整体明显好转。严重违法虚假广告得到有效遏制,虚假广告在全国的传播得到有效控制。然而,中国一些地区,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情况仍然相对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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